以商務簽證形式組織他人赴國外務工 多人因此獲刑!

以商务签证形式组织他人赴国外务工 多人因此获刑!

在外承接工程後,在國內組織工人以商務簽證形式赴外打工,殊不知這一行為已觸犯刑法。近日,啟東法院一審宣判,如皋男子李某和啟東女子張某香因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分別被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分別被處罰金1.5萬元和1萬元。

啟東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底至2015年初,周某(已獲刑)與李某在阿爾及利亞商定,周某負責在阿爾及利亞承接工程、辦理出國工人簽證、訂機票、接機及安排工人在阿爾及利亞工地務工,李某為周某在國內招募工人及在阿爾及利亞擔任工程項目經理。

2015年2月,周某、李某回國後,周某冒用“南通市通盛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名義、印章,與李某招募的至阿爾及利亞務工人員簽訂兩年期的境外勞務合同。周某妻子張某香負責向務工人員收取出國的相關費用。

2015年4月,周某、張某香至阿爾及利亞後,周某安排張某香的侄女張某鑫(另案處理)繼續冒用“南通市通盛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名義、印章與李某招募的出國務工人員簽訂境外勞務合同,收取費用,並收取上述人員護照、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然後,張某鑫將上述資料寄給周某聯繫的相關人員辦理商務簽證,取得簽證後,再通知工人出境併發放護照、往返機票,送工人到機場出境。務工人員交納的費用打入張某香出國前交給張某鑫的銀行卡內。

期間,李某向部分工人收取每人1500元用於到阿爾及利亞後商務簽證到期時辦理延期手續。張某香於2015年10月回國後,與張某鑫共同負責發放護照(商務簽證)、往返機票,送工人到機場出境。

2015年9月21日至2016年5月5日期間,周某、李某、張某香、張某鑫等人組織國內工人以商務簽證的形式赴阿爾及利亞務工,其中5批次25人已赴阿爾及利亞,另有5人已辦理商務簽證未能出境。

啟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張某香夥同他人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妨害國境管理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兩人均是從犯,綜合兩人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啟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出國務工要避免上當受騙,至少要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一定要尋找正規的有合法出國勞務資質的中介公司。這一點非常重要。

出國勞務人員首先要看對方的工商執照有沒有對外經營勞務的資質和範圍。另外,關於簽證,正規的簽證辦的是工作簽證,但是非法勞務可能會辦商務簽證、旅遊簽證、還有留學簽證。

其次,出國務工不是拍拍腦袋就能決定的事兒,之前一定要做好足夠的功課。包括對目的地自然環境、風土人情和法律法規等要有一個基本的認識。事先想好可能出現的一些狀況,做好足夠的提前應對準備。

最後,出國務工,既能掙錢也能長見識,自然是一件大好事。但“在家千般好,出門一日難”,更何況是跨洋過海,其中艱辛不難想象。出國務工者在當地不僅要勤懇勞動,還要遵守當地的法律,並且保持潔身自好。而如果遇到困難疑惑或遭遇糾紛、騙局,請及時與當地警方、中國駐當地機構等部門聯繫,尋求幫助,維護自己的權益和安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