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面向2017-2018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 14个单位,拟招聘 30人,详见本文底部“阅读原文”招聘信息内附件1。

二、招聘条件

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㈢热爱教育事业,北京生源一经聘用需在聘用单位工作三年以上。非京生源一经聘用需在聘用单位工作六年以上。

㈣学历及界别要求:

北京生源限2017-2018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北京的毕业生报考(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北京院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非京生源应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专业对口且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京落户引进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硕士在读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

㈤年龄要求:

北京生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非京生源硕士30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35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㈥教师资格证要求:

除报考地理、生物、音乐学科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均应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㈦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因上午报名人员较多,请考生尽量选择下午报名)

㈡报名地点:房山区教委(良乡西路9号)107房间。

㈢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房山区教委2018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

2.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页,需验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3.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和派遣证的复印件(均需验原件。派遣证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存档机构印章视为原件使用),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均需验原件);

4.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5.获奖证书;

6.个人简历。

㈣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㈤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四、注意事项

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4.2018年7月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

6.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7.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8.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㈡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上交材料将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010-8935341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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