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觸犯刑法 「老賴」差點進監獄

不履行觸犯刑法 “老賴”差點進監獄宋琪2018年7月27日,內黃縣法院通過“執行警務室”發佈的網上追逃,尋找到了拒執罪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的蹤跡。得到消息的內黃縣法院執行局第六團隊隊長王紅軍,在第一時間帶領著團隊幹警趕往濮陽市某賓館,將嫌疑人梁某某帶回。

2015年,師某某作為梁某某僱傭的大貨車司機在送貨的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然而梁某某卻拒絕承擔師某某的醫藥費。師某某於2017年4月22日向內黃縣法院提起訴訟,經辦案法官調解,原被告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被告梁某某賠償原告師某某各項損失共計50000元。然而調解書卻並沒有令梁某某認識到自己的負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他對調解書嗤之以鼻,更遑論賠錢給師某某了。師某某再次來到內黃縣法院申請對梁某某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梁某某面對執行文書卻依然我行我素,拒絕履行。

在內黃縣法院依法對其罰款、拘留後,被執行人梁某某卻滿不在乎:“反正我是沒錢,大不了就進去住兩天。”然而他卻不知道,自己的銀行流水已經悄然出賣了他。辦案法官通過網絡查控,對被執行人梁某某的銀行流水和餘額進行分析,認為其有履行能力,且情節嚴重,已經構成了拒執犯罪。經申請人自訴,內黃縣法院依法立案,並通過“執行警務室”對梁某某進行網上追逃。成為了逃犯的梁某某不到一個星期便落入了法網,被送進了看守所。當他得知自己已經觸犯了刑法,很有可能因為不還錢而被判刑的時候,面如金紙,汗如雨下。7月30日,在梁某某的家人帶來執行款和罰款後,自訴人也表示願意再給梁某某一次機會,撤回了自訴,這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得最終得以執結。梁某某由衷地說:“我是真的害怕了,我以為我只是欠個錢而已,哪想到不履行竟然真的會判刑啊?我以後再也不敢欠別人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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