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我的婚姻我做主——離婚官司怎麼打?

如何打離婚官司?怎麼打離婚官司?

“一見鍾情,婚了;一怒之下,離了”,這是當下很多人的婚姻寫照。辦個證就能結,登記結婚使人充分體會到了結婚自由,但離婚卻遠遠沒有結婚簡單,離婚如同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耗費了當事人大量的財力、精力。

那麼離婚官司如何打,才會不讓自己那麼累,才能儘快結束這場官司?

「婚姻家庭」我的婚姻我做主——離婚官司怎麼打?


典型案例

張某因婚後與丈夫趙某感情破裂,決定與丈夫趙某離婚,並且有一位5歲的孩子,丈夫不同意。那麼,張某怎樣才能辦理離婚?


一、決定打“官司”時,撰寫一份簡明合格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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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決定打“官司”時,撰寫一份簡明合格的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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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官司前要寫好狀子,原告在寫的時候要注意明確訴訟請求並符合法律規定,應具有可操作性。在書寫離婚起訴書的首先要寫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便法院與當事人聯繫。然後簡明扼要,層次清晰的寫好事實與理由部分,千萬不要讓法官看得雲裡霧裡,以免適得其反。最後寫明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內容,注意此處要儘可能的寫具體明確,以提高可操作性。如果實在沒有把握寫好,建議請律師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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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去法院打“官司”之前,做好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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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麼打離婚官司?準備工作非常重要,那麼我們應該具體準備些什麼呢?要準備好充分的訴訟證據對於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於第一次訴訟,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訴訟中心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因此,要著重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收集相關證據,盲目起訴,往往“欲速而不達”。通常一方起訴後,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時,甚至可以在訴訟前請求法院採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三、接到法院傳票時,不要緊張,要針對對方訴求收集相反證據,並進行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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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接到法院傳票時,不要緊張,要針對對方訴求收集相反證據,並進行答辯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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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當事人在接到法院傳票時,往往非常緊張。特別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實”的起訴狀後,即緊張,又氣憤,又擔心法院會聽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實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開庭時,才會認真聽取原告的訴訟請求和意見,對於原告的訴狀內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會輕信。但被告應針對原告的訴狀內容及提供的證據,收集相關的反證。很多被告認為,“第一次離婚訴訟,只要我堅持反對離婚,法院就不會判離”。其實這種觀點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僅僅是口頭辯解,法院是否判決離婚就很難講了。打官司是一件很嚴肅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憑經驗辦事,也不可掉以輕心。在答辯時,也不要“眉毛鬍子一把抓”、什麼都想解釋,恨不得給法院寫一封“萬言書”,其實這是根本沒有必要的。答辯狀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針對性地答辯,這樣條理才會清晰,給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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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庭時,要準備好訴訟材料,不要緊張,從容地應對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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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法院一般讓當事人做的陳述,最好前提寫好,開庭一邊看,一邊說。由於原、被告所處的角度不同,準備的陳述材料也不同。作為原告,在陳述時,應儘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以及事實陳述清楚,並配有相關例證。作為被告,應儘量圍繞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為中心,擺事實,講道理。不要強調對方某一點的陳述不符合事實,而要把握整個大的方向,不要被對方“牽著鼻子走”,陷入訴訟中的被動。在辯論階段,聽對方陳述時一定要聚神會神,不要為對方不中聽的言辭氣暈了頭腦。對方說的不對的要點,要拿筆記住,然後繼續向下聽。在反駁時,要有條理地圍繞自己的主張反駁。很多當事人在答辯時,往往按對方說錯的地方,一條一條糾正,作為辯論提綱,其實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順著對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對方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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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判後,要仔細閱讀法院的判決書,決定是否服判或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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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決書下來後,當事人往往是倒著看的,先看判決結果,或喜或悲。但對於判決書中的內容,法院判決的依據,往往少有當事人仔細研究和推敲。實踐中,一點兒瑕疵都不存在的判決書很難找到,但並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訴的理由。要看法院關鍵的判決所依據的事實是否真實、客觀。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中,一審判決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只是存在一些小的問題,即使上訴,二審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較小。婚姻家庭共同體實質上是男女雙方甜蜜的“合夥”關係。既然是“合夥”,也就意味著存在“經營風險”,有可能因“經營不善”而“散夥”(離婚),那就意味著幾年、甚至幾十年的“經營成果”付之東流。因此,離婚是不得已的選擇!以上就是針對網友們怎麼打離婚官司,離婚官司如何打的問題,相信您對如何打離婚官司也有了大致的瞭解,打官司對於法律知識薄弱的當事人而言,還是一件困難而又複雜的事,因此建議您請一個專業的婚姻律師來幫您打離婚官司,幫您儘快結束婚姻官司這場“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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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撫養問題

技巧一:如果撫養權問題可能涉及到與對方在財產分割方面的利益,必要時,可以適當讓步。因為待判決後,仍然可以提出變更撫養權之訴訟,而財產問題一般處理過的財產法院不再受理重新分割的訴訟請求。

技巧二:如果要爭取撫養權,就要多舉出證據證明自己撫養比對方撫養更利於子女成長。包括收入,住房條件,家庭環境,教育程度等均可以。

二、財產分割問題

技巧三:對於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訴訟的保密工作,儘量封鎖消息,除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並要採取行動。需要申請法院調查令調查的存款等財產,要與法院協商,要求先調查後,再送達,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技巧四:訴狀中不要多提財產。無理無據的主張財產,結果就是:多繳了訴訟費,沒有依據的主張被法院駁回。毫無意義。相反,即便已經掌握的財產,也要少提,開庭時再主張,再補繳訴訟費。

三、夫妻感情問題

技巧五:感情問題,法庭上要多動“情”, 訴狀上要多講“理”, 加深法官直觀印象,反覆強調也不為過。律師對此一般不做陳述。

技巧六:原告方如確無直接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從其他角度入手。因為《婚姻法》中規定,法院在調解無效後應判決離婚的情形還有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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