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未履行 工厂在出租?法院查封你没商量!

近日,监利法院执行法官驱车来到监利县容城镇五岭村,对因欠债未还的监利县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强制执行,查封了厂房及相关设备。

该案被执行人是某棉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胡某。胡某与申请人唐某本是朋友关系,2014年,胡某因其经营的某棉业公司收购棉花急需周转资金,向唐某借款37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2015年12月20日。但借款到期后,胡某未能及时偿还。唐某经催讨无果后,将胡某及其公司告上法庭。监利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胡某及其棉业公司连带偿还借款37万元及相应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胡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监利法院收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申请人胡某联系,并采取限制措施,但胡某拒不到庭配合调查,亦未申报财产。经查,其棉业公司已不再经营,但厂房及相关设备出租给他人经营。故监利法院决定对其厂房及相关设备进行查封。(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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