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被铺天盖地的好评激起的好奇心,观看了豆瓣评分高达9分、尚处在点映阶段时就已火遍朋友圈的《我不是药神》。因为一直从事肿瘤治疗相关工作,对于电影讲述的故事和反映的社会问题并不感到新奇陌生,但仍旧感慨良多。
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处在社会底层,且正在遭遇“中年危机”的神油店小老板程勇被生活所迫,走上代购印度仿制肿瘤治疗药物并一跃成为其在中国独家代理商的故事。而与此平行的是以吕受益为代表的白血病患者群体在情与法的边缘、钱与命的较量中挣扎求生的经历。
感触最深的有这么几点,与大家分享。
1,每个人都有争取生命的权利
生命的长度可能会受制于经济能力,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但每个人都有拼尽全力去争取活着的权力。印度仿制药就是剧中那些白血病患者为了活着而进行努力的方向。
正版药吃不起,而不吃药只能等死,这时候价格低廉且药效相同的仿制药当然就成了最符合患者需求的选择。是的,它在中国不合法,它侵犯了专利权。但是,求生的欲望是人最原始的本能,活着的权力是人最基本的权力。在死亡、在和最爱的人阴阳两隔的威胁面前,我们没有权力要求患者“愚忠”于专利权,而放弃生命权。这是残酷的,也是不现实的。
资深媒体人王志安在其微博上评论,“刚看了我不是药神电影,略微有点后悔。感觉这部电影应该看盗版,才是对创作团队的致敬。看正版感觉亵渎了这部电影的精神。”
这段带有浓浓的讽刺意味的评论有失偏颇。其致命的错误在于忽略了救命和看电影是有着天壤之别的两个层次的需求,不能混为一谈。看电影是精神层次的高级追求,是温饱之后的额外享受;而活着是人最基本的、最大的刚需。
我相信,有着道德追求、精神底线的人即便看不起正版电影也不会购买盗版光碟,我们先为他的节操点个赞。但他维护知识产权的代价只是精神层次的享受没有得到满足,并不影响活着。如果这一举动要以付出生命为代价,试想有几个人还会颤颤巍巍死守着精神上的底线。精神层面的追求势必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之上和之后,正如赵本山小品里的那句话,“吃穿都没了,你还臭美啥?”
2,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
身处逆境的时候,人往往会埋怨命运的不公、身份地位的不公、制度的不公……但仔细想想,世界上没有哪一件事是绝对公平的。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这算是公平度很高的一件事了,但具体到个人,能活多久、得什么病、有没有钱医治又怎能要求整齐划一?
就拿全剧的主旨“钱和命的关系”来说吧。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钱的确是生命路上的通行证。白血病会要命,格列宁能救命;但药价高昂,有钱才吃得起,没钱就用不上。等量代换后,相当于有钱就能续命,没钱只能等死。电影里程勇去印度制药厂争取代理权的时候,也有这样一句台词,“命,就是钱”(当然,我认为更贴切的说法应该是“钱,就是命”)。许多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命就是钱砸出来的。
诚然,当这种不幸降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可能每一个用不起天价药的人都会满心愤懑、满怀不平地问,“难道没钱就活该去死吗?”
其实不是活该,是无能为力……
就像奢侈品手袋一样,有人日日换新,也有人只能在橱窗外垂涎叹气。如果因为自己买不起就批判人家贵得没有道理,那这种做法似乎才是真正的没有道理。生命又何尝不是这样?其实,生命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昂贵的奢侈品。
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往往就是考验其价值的时候。人有高低之分,命有贵贱之别,这话听起来残忍且不合理,但却反映了令人无奈的现实。公不公平、合不合理从来都不以我们是否承受得起承受来衡量和判断(关于药价的问题,后面详细阐释)。再贵的药也有人吃得起,再便宜的药也有人吃不起。什么样的价格是真正的公平合理?其实世间本就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公平合理。
这或许只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适者生存吧。
3,把“凭什么”换成“为什么”
影片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很多角色都有两面性,很难单纯地以美丑、好坏来定位。就连售卖名副其实的假药赚取黑心钱的张长林入狱后都没有供出程勇以求减刑,让观众看到了在这类人身上鲜有的良心。但是,正版格列宁的生产商诺瓦及其医药代表却因始终以一副冷冰冰的、没有同情心的面孔站在患者的对立面而成为电影里唯一没有被洗白的角色。
有这样一个镜头,一群白血病患者在药厂前抗议示威,义愤填膺地高呼:“你们这样的定价,有依据么?”药厂代表冷血而无动于衷,一副置患者生命安危于不顾的样子。
事实上,药厂和患者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药物的定价也并非没有依据。
出于朴素的愿望,人们更愿意看到专利药厂家能“良心发现”,能给穷人一条活路。但客观上说,一个新药从研制到上市,其时间和经济成本确实巨大到惊人。
就格列卫(影片中“格列宁”的原型)来说,光研制就用了几十年,砸进去了50亿美元,直接成就了5位美国科学院院士,5位Lasker临床医学研究奖得主(美国的诺贝尔奖)以及1位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奖得主(类似我国的最高科学技术奖),还催生了两项足以获得诺奖的重大发现。这样大体量的智力财力投入,才造就了现在的科学之光,把慢粒白血病的5年生存率提高到了90%。
再从时间上说,数据显示,一种抗癌药从研发到获批上市的中值时间为7.3年(范围:5.8-15.2年),这其中包括为了最大限度保证药效和安全性而进行的漫长的临床研究。
面对如此惊人的投入,我们似乎也没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这药卖出患者都能接受的亲民价格。毕竟成本要收回,而且还需要足够的盈利来开发下一个新药。
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必然也不相同。患者眼看着救命的药就在眼前却无法为我所用的无奈和愤懑可以理解,但不妨更深入地了解一下真相,将“凭什么”改为更为理性的“为什么”。
4,社会在曲折中进步
情与法的矛盾是贯穿全剧的主线。剧中两个情节集中体现了这种矛盾。一是黄毛死后,程勇冲着曹警官哭喊,“他才20岁,他只想活着有错吗?”二是曹警官率人搜查假药时,患者群中一个老太太平静而又无奈地倾诉“我吃了三年正版药,房子吃没了,家人也被我吃垮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药,可你们非说是‘假药’。这药假不假,我们这些吃的人还不知道么?不吃药,我们就只能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着。我求求你,别再查‘假药’了行么。”这两处情节极具冲击力和感染力,直击中国肿瘤患者的痛点。
吃得起正版药,没有人会选择仿制药,而连仿制药都不允许吃,无异于逼患者去死。但是按照我国法律,这些抗癌药哪怕的确有疗效,哪怕的确是真药,在没有取得中国进口药品的销售许可的前提下均会被认定为“假药”,是“假药”就得严厉打击。这就是情和法的冲突。
法固然大于情,但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如果一个事件关系到一个群体的生死,涉及到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时,或许法与情之间应该进行更为合理的权衡、梳理与调和。
该剧反映出的矛盾其实是社会进步和思想认识进步路上暂时的代价和伤痛,正是这种冲突和矛盾推动着认识的不断提高、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
电影中,曹警官最终放弃调查此案;法院判决后面对前来向程勇送行的患者,押解程勇的警官对司机“开慢点”的嘱咐以及法院最终对程勇减刑三年的宽大处理都体现了这种观念上的改变。
而真实世界中的结局更为圆满,陆勇最终被免于起诉。检察官在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中如是说:“如果认定陆勇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充满了令人动容的正义感。
最让人感到振奋的是影片结尾时那一行行“鱼贯而行”的字幕:
“……
……
2016年,工信部、国家卫计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
2018年,中国已有19个省市相继将瑞士诺瓦公司生产的格列宁纳入医保
2018年,中国开始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
没错,为了抗击肿瘤、为了挽救生命,我们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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