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法院:恐房子被强制拍卖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中新社河南分社许昌8月1日电“不要拍卖我的房子了,我今天就想办法把钱还上!”腾房公告粘贴出来还不到半个月,被执行人宋超(化名)就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直推脱没钱履行义务的宋超,当场将32万元现金交给申请人宋芳(化名)。

据了解,宋芳和宋超是堂姐弟关系。因生意周转需要,宋超分两次向宋芳借款共计30万元,约定借款利率为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宋芳多次向宋超催要,宋超一直推脱不还,失去耐心的宋芳将宋超起诉至法院。2017年10月,禹州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宋超夫妇支付宋芳借款30万元及利息。宋超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2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3月,宋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向宋超送达了执行催告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宋超表示自己愿意偿还,但是现今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债务。宋芳表示,自己不想和堂弟闹的太僵,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暂停拍卖诉讼阶段查封的宋超的房屋。

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年7月,执行法官向宋超夫妇送达了腾房公告,决定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眼看法院动起了真格,宋超夫妇一改“现在到处要账,等要回来了就还款”的推诿态度,开始拿出诚意与宋芳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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