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熱點」「性侵」刺痛網絡:司法保護每一個受害女性!

「聚焦熱點」“性侵”刺痛網絡:司法保護每一個受害女性!

“公益名人”性侵!讓人憤怒,也讓人沉思。

23日,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孩髮長文指控知名公益人、“億友公益”創始人雷闖曾在一次公益活動後,性侵了自己。

「聚焦熱點」“性侵”刺痛網絡:司法保護每一個受害女性!

就在大家詫異不已,猜測指控的真實性時,雷闖在朋友圈發佈了聲明,承認了這件事,表示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辭去公益組織負責人的職務。

「聚焦熱點」“性侵”刺痛網絡:司法保護每一個受害女性!

目前北京警方已經介入,正在核實情況。

然而“性侵之火”還在燃燒——23日晚,另一位不具名公益人士爆出公益人馮永鋒性侵事件。

「聚焦熱點」“性侵”刺痛網絡:司法保護每一個受害女性!

7月24日晨,馮永鋒“考慮了一個晚上”後,於個人公眾號發文《是的,我承認,性騷擾是我慾望太邪惡,是對女性的不尊重》作出回應:“酒有時候會藉機衝開我的防線,導致我去傷害一些女性。”

「聚焦熱點」“性侵”刺痛網絡:司法保護每一個受害女性!

緊接著的兩天裡,陸續有女性爆出曾被性侵性騷擾的經歷,指控的對象從“知名公益人”擴大到“知名媒體人”。

這些人沒有像雷闖、馮永鋒一樣承認,目前還處於“真偽不明”的階段。

當人們再次被“性侵”這兩個字刺痛內心的時候,長安君和所有人一樣期待真相,同時,有些話不吐不快——

第一,讓那些帶著忐忑的聲音,更響亮一些!

有多少個把性侵經歷埋藏在心底的被害人,就有多少個不能說出口的理由。有些我們耳熟能詳:恐懼、年少、羞恥、“醜事不外揚”、害怕遭到報復……

但性侵帶來的傷害,卻從不會在那個男人離開的一刻散去,反而讓她們經歷著日久年深的煎熬,如未燃盡的草木灰,即使是一陣微風也能引燃傷痛的烈火。

不站出來,所有的痛苦就只能一個人承擔,不站出來,那些帶著淫邪的靈魂依然肆意遊蕩,不站出來,就可能會有更多的人遭受同樣的痛苦!

「聚焦熱點」“性侵”刺痛網絡:司法保護每一個受害女性!

這已經成為了一種共識。正是因為有了這種社會的共識,當一個個被害人爆出自己遭受性侵的經歷後,她們收穫的不是冷嘲熱諷不是旁觀冷漠,只有兩個字——支持!

正是這種支持,讓更多的人不再沉默。

但也不得不說,從一個個網上爆料的行文間可以看出,她們雖然勇敢地說出口,但內心依然是忐忑的。這種忐忑來自很多方面,最主要的,還是怕施暴者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害怕自己的話無法得到證明。

「聚焦熱點」“性侵”刺痛網絡:司法保護每一個受害女性!

沒錯,性侵取證難,不僅在中國,在世界各地都是一個司法難題。讓施暴者得到應有的懲罰,並不能只寄希望於他們良心發現自認有罪,還需要有保存證據、及時求助的意識。

這麼多年來,我們通過各種方法已經在社會樹立了共識,讓女性能夠把曾經的“醜事”勇敢說出口,同樣,假以時日,我們也能讓受害人保存和固定證據成為一種常識,讓女性將這忐忑的聲音變得響亮起來!

畢竟,我們不是想“搞臭”什麼人,而是想讓那些已經“臭掉”的人接受法律的客觀評價。

第二,受到性侵從來不是女性的錯,任何人沒有任何理由侵犯女性!

為什麼不說不?為什麼不反抗?為什麼要一個人走夜路?為什麼要穿這件性感的衣服?為什麼不帶著“防狼用品”?為什麼……

一連串的“為什麼”其實只表達了一個意思:受到性侵,女性也有錯。滑天下之大稽!

「聚焦熱點」“性侵”刺痛網絡:司法保護每一個受害女性!

受到性侵從來就不是女性的錯,有一段被無數評論引用的話,已經把這個道理講得酣暢淋漓:

我撩頭髮不是對你的性暗示,我咬嘴唇不是對你的性暗示,我吃冰激凌吃香蕉不是對你的性暗示。

我答應和你一起吃飯不是同意和你上床的意思,朋友聚會我喝酒很爽快,不是邀請你灌醉我然後去開房的意思。

喝完酒打了一輛車只能代表我們回家順路,沒有一起開房的意思,你摸我大腿我沒說話閃開了是給你留面子,不是暗示你再摸一次的意思。

這是一個自由的社會,女性有所有人都有的權利,她們不應為行使自己的權利、享受自己的自由而遭受任何侵害。

這是一個平等的社會,不管是誰——是老是少,是俊是醜,是貧是富,不管因為什麼——是“真感情”還是“酒衝破了底線”,都不能成為侵害女性的藉口。

性侵從來就不是女性的錯,所以我們不能只停留在對她們說“學會保護自己”的說教上,要拿出真辦法真手段,讓色狼不能伸手,不敢伸手,即便在僥倖得手後,也必然遭受法律雷霆的怒火。

「聚焦熱點」“性侵”刺痛網絡:司法保護每一個受害女性!

這個責任在普法、在執法也在司法,是我們政法系統義不容辭的任務!

我們要營造的這個社會,是一個更加安全的社會,是一個能讓所有人都可以在凌晨4點半安心回家的地方。

我們要保護的這個社會,是一個更加自由的社會,是一個能讓所有人在法律的尺度內盡情享受應有的幸福的地方。

「聚焦熱點」“性侵”刺痛網絡:司法保護每一個受害女性!

我們一直在努力!我們還需更加努力!

司法保護每一個受害女性,不讓她們在黑夜獨自忍受心靈的傷害,不讓她們勇敢說出口的聲音帶著顫抖。司法能夠給予她們溫暖,給予她們關懷,最重要的是,給予她們反抗的勇氣和力量!

最後,長安君套用網上流行的一句話,不規範,但是很給力——性侵者,當心!

涉嫌強姦: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法條鏈接: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聚眾或者在公眾場合猥褻他人的。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