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微课堂」非法集资套路多,永泰司法给您来支招!](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近年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频发
极大地损害了公众的财产利益
破坏了国家金融监管秩序
下面
↓↓↓
案例直击
2014年9月,刘某国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的规定,以江苏某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吸收公众资金,并于2015年4月在扬州成立分公司设立报单点,由刘某州负责运转。随后,刘某州、李某等人利用扬州报单点及发展的二级团队,以召开酒会、印发宣传册、口口相传等方式,在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区、高邮市、仪征市等地非法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宣传“茅台醇”系列白酒“代购代销+分期返利”投资模式,帮助刘某国公司对外吸收公众资金。
检方查明,截至2016年7月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刘某州、李某已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9亿余元。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刘某国、李某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于2017年8月4日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
审判结果
2017年11月20日,经法院最终判决,刘某州被判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25万元,李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4个月,处罚金20万元。
套路,套路,都是套路啊~亲!上述案例中的“订单销售返利模式”是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为防止大家被轻意套路了,小编特地梳理了十种非法集资的常见表现形式。大家可要认真看哦~
非法集资十大表现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纵观上述非法集资的套路
不难发现非法集资有以下特点
非法集资三大特点
1包装花样多
犯罪分子多借助以担保公司、咨询公司等形式,为从事违法活动披上“合法”的外衣,骗取公众的信任。
2大肆宣传
以派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组织聚会等方式吸引投资者关注。
3承诺高额回报
暴利诱惑,是所有非法集资者欺骗公众的不二法门。为了吸引公众,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数十、上百倍。
骗子套路那么多
那我们该如何防范呢?
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秘笈
快快收下吧
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小贴士
看主体
有权批准从事金融投资业务的,一般是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它们的直属机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都是非法集资活动。
特别强调的是,工商营业执照不是行业许可,只是登记。工商营业执照就是企业的身份证,有身份证并不能保证本人遵纪守法,拥有工商营业执照,只能反映企业的注册时间、注册地等基本信息,并不能说明它就一定是一家遵纪守法的企业,更不能说明它被批准可以集资。
看资质
可以根据理财产品性质,给相关监管部门打电话,请专业人士指导分辨:P2P网络借贷、银行机构理财、信托产品信息,致电银监局;支付、外汇等相关产品,致电人民银行;保险及相关产品,致电保监局;现货交易、典当等内容,致电商务部门;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信息,则致电金融办。
看来源
街头传单、推介会、免费旅游、短信、电话、QQ、微信、上门推介、熟人介绍…如果你的理财信息来源是从这些渠道来的,切勿轻信。这种采用“一对多”形式、不是针对特定公众而是广而告之的理财宣传,极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看回报
如果声称保本保息、100%保本,您大可直接不予理睬。因为国家有规定,所有理财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息;许诺的投资回报率远远高于银行利率,也请远离。
看舆情
“遇事不决问百度”。直接从权威搜索引擎那里搜索理财公司名称,如果发现查询到的内容有如下字眼:骗子、非法集资、风险、举报、处罚、诈骗、不诚信、跑路……那这些公司一定不能轻信,说明存在问题。
最后
珍惜一生血汗
远离非法集资
编辑 | 福建《政务新媒体》采编中心 叶海琴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閱讀更多 法治永泰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