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寅恪對中國文化的整體評價最早是在“五四”時期1919年:
中國家族倫理之道德制度,發達最早。周公之典章制度實中國上古文明之精華。至若周秦諸子,實無足稱。老、莊思想高尚,然比之西國之哲學士,則淺陋之至。餘如管、商等之政學,尚足研究。外則不見有充實精粹之學說。漢晉以還,佛教輸入,而以唐為盛,唐之文治武功,交通西域,佛教流佈,實為世界文明史上,大可研究者。佛教於性理之學Metaphysics獨有深造。足救中國之缺失,而為常人所歡迎。惟其中之規律,多不合中國之風俗習慣。故昌黎等攻闢之。然闢之而另無以濟其乏,則終難遏之。於是佛教大盛。宋儒若程若朱,皆深通佛教者,既喜其義理之高明詳盡,足以救中國之缺失,而又憂其用夷復夏也。乃求得而兩全之法,避其名而居其實,取其珠而還其櫝。採佛理之精粹以之註解四書五經,名為闡明古學,實則吸收異教。聲言尊孔闢佛,實則佛之義理,已浸漬濡染。與儒教之宗傳,合而為一。此先儒愛國濟世之苦心,至可尊敬而曲諒之者也。故佛教實有功於中國甚大。自得佛教之裨助,而中國之學問,立時增長元氣,別開生面。故宋、元之學問文藝均大盛,而以朱子集其大成。朱子之在中國,猶西洋中世之Thomas Aquinas,其功至不可沒。而今人以宋元為衰世,學術文章,卑劣不足道者,則實大誤也。歐洲之中世,名為黑暗時代Dark Ages。實未盡然。吾國之中世,亦不同。甚可研究而發明之也。自宋以後,佛教已入中國人之骨髓,不能脫離。惟以中國人性趨實用之故,佛理在中國,不得發達,而大乘盛行,小乘不傳。而大乘實粗淺,小乘乃佛教古來之正宗也。然惟中國人之重實用也,故不拘泥於宗教之末節,而遵守‘攻乎異端,斯害也已’之訓,任儒、佛、回、蒙、藏諸教之並行,而大度寬容,不加束縛,不事排擠,故從無有如歐洲以宗教牽入政治。(吳學昭《吳宓與陳寅恪》)
以上為陳寅恪與吳宓縱論中、西、印政治、文化與哲學的重要談話,時兩人為青年,正值求學階段,卻已對中西文化作出如此深刻獨到之評價,雖有片面失當之處,也是矯枉過正之意。
陳寅恪晚年有著“中國文化本位論”的堅定信念:對於一個有著長達數千年古老文明的中華帝國而言,吸收外來文化必須以本土文化為本,以此為基礎,選擇最為適合中國現代化建設的因子,擇善而從。現代化的過程不是毀滅,而是改造。如果西化是以損失傳統的正確一面為代價,則如買櫝還珠,將髒水連著盆裡的小孩一起潑了出去。價值因此錯位,信仰因此喪失,中國固有的民族性因此消亡,則中國終將成為一個“非驢非馬之國”。所以他說:
竊疑中國自今日以後,即使能忠實輸入北美或東歐之思想,其結局當亦等於玄奘唯識之學,在吾國思想史上,既不能居最高之地位,且亦終歸於歇絕者。其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統,有所創穫者,必須一方面吸收輸入外來之學說,一方面不忘本來民族之地位,此二種相反而適相成之態度,乃道教之真精神,新儒家之舊途徑,而二千年吾民族與他民族思想接觸史之所昭示者也。(陳寅恪《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審查報告》1933年,《金明館叢稿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52頁。)
他的理想是建立“新儒學”,具體而言,即是他所極力讚許並一生倡導的“新宋學”。宋代學術“貶斥勢利,尊崇氣節,遂一匡五代之澆漓,返之淳正。故天水一朝之文化,競為我民族遺留之瑰寶”,而“宋賢著述之規模”又屢為陳寅恪先生所讚許,其融合儒、佛、道之精華而成宋代理學,即是中國本土文化與西方文化的一次良性結合。所以陳寅恪先生1943年在《鄧廣銘(宋史·職官志>考證序》一文裡說:
吾國近年之學術……將來所止之境,今固未敢斷論。惟可一言以蔽之日:宋代學術之復興,或新宋學之建立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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