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社局:圆满完成2018年养老金调待和补发工作

洪雅县人社局:圆满完成2018年养老金调待和补发工作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近日洪雅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参加了全省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调待”)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会后,洪雅县人社局迅速行动,随即开展数据清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养老金调待。

洪雅县人社局:圆满完成2018年养老金调待和补发工作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但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执行。调准标准和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办法。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办法。

(一)企业退休人员以本人2017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

(二)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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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度倾斜办法。

(一)高龄退休人员。满70岁且不满80岁的,增加30元;满80岁且不满90岁以上的,加增60元;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

(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

(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截止目前,洪雅县人社局已圆满29054名退休人员调待工作,共补发养老金2247.64万元,人均增加养老金110.51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25793人,补发养老金1869.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261人,补发养老金377.66万元。

洪雅县人社局:圆满完成2018年养老金调待和补发工作

供稿人 | 费强

审核人 | 陈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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