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调解在线签字确认,一场“穿越时空”的调解

在线调解在线签字确认,一场“穿越时空”的调解

在红桥法院西于庄派出法庭,法官贺长滨正在通过“E调解”在线平台主持一起调解。

“李某,你们是多年的朋友,在你生活遇到困难的时候,王某某拿出那么多钱帮助你,这么多年你肯定也是心存感激,也不想因为房屋纠纷割舍了朋友当年帮助你度过难关的这份情谊吧......”贺长滨说道。最终在贺长滨运用法理和情理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你们达成的协议是不是你们真实意思的表达?”在红桥法院的E调解室里,人民陪审员张建国通过“E调解”在线调解平台,向对面大屏幕中的双方当事人王某某和李某问道。

“是的”。王某某和李某通过手机“E调解”客户端回答道。

原来王某某与李某是朋友关系,在2009年,李某生活遇到了困难,王某某作为朋友,拿出自己的家底12万,帮李某暂度难关。为了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李某把自己承租的一套18平米的企业产房屋让给王某某一直居住至今。现如今,该房屋面临拆迁改造,双方当事人因为征收补偿权利归谁闹起了矛盾。

法官贺长滨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矛盾升级,同时也让他们“少跑路”,运用E调解”平台,联合人民调解员,突破时间、空间和地域局限,为王某某和李某进行“非面对面”的调解,让他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便捷的司法服务。

据悉,E调解”平台是红桥法院在全市率先与技术公司合作,推出的在线调解平台,是该院推动“互联网+多元纠纷化解”工作的又一创新举措。该平台依托腾讯视频云的网络覆盖能力,以全国互联网庭审云服务为中心,打破了传统调解模式,实现跨界融合、互联互通,将“线下”的调解工作延伸至“线上”。当事人即使相隔千里,只要持安装“E调解”客户端,就可以实现通过互联网在线即时通讯,参与实时、同步远程调解。

“E调解”系统具备调解过程全程记录留痕功能。调解结束后,各方当事人可以在线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确认,并使用电子手写签名工具进行在线签名。当事人签名后,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向系统上传电子调解书,调解协议即告生效,与普通纸质调解协议有同等效力。由于部署了电子签章系统,当事人还可就近选择社区法庭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初步实现了足不出户的矛盾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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