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三免四减半”医疗优待在市内公立医院正式实行

吉安“三免四减半”医疗优待在市内公立医院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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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见习记者曾庆扬报道:日前,吉安市民政局、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五家联合下发《吉安市优抚对象“三免四减半”医疗优待实施细则》,并于7月30日起开始实行。符合相关条件的优抚对象将可享受“三免四减半”医疗优待政策。

细则指出,优抚对象人员包括具有本市居民户籍且持有《江西省优抚对象优待证》的享受残疾抚恤的残疾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生活补助的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退役士兵、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含参与铀矿开采)的军队退役士兵以及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在企业已经退休的参战退役士兵;在企业已经退休的原8023部队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含参与铀矿开采)的军队退役士兵。

符合以上条件的优抚人员可在市内公立医院享受,一次就诊免除相应医疗服务项目总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包括免挂号费、肌肉注射费、换药费(三免);一次就诊减免相应医疗服务项目总费用个人支付部分的一半,包括“三大常规”检查费、胸部平片费、B超和彩超常规检查费、普通病房床位费实行半价收费(四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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