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1.5万“热血英雄”明起享“三免”

早报3月30日讯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献血者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享受每年一次由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基本项目免费体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三免政策”)。目前全市共有15000余位爱心市民符合条件。


根据规定,当年享受“三免政策”的献血者时间范围是截至上一年度,此次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在青岛市献血量满20次 (200毫升全血计1次,1个治疗量血小板计1次)的和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爱心市民。符合“三免政策”的献血者名单可关注“青岛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在“三免政策”专栏查询,或在市中心血站网站(www.qdbc.net)查看。持军人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的符合 “三免政策”的献血者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军人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到青岛市中心血站献血车、献血屋修改献血档案。如有其他疑问,敬请拨打青岛市中心血站客服热线96606咨询。“三免政策”实施细则将于近日公布,市民可以关注青岛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和“三免政策专栏”查看最新消息。

来源 | 早报记者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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