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酒桌办公……这些干部受到警告处分!

公车私用、酒桌办公……这些干部受到警告处分!

宿州埇桥:

通报一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梁寨村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梁述宏占用集体土地承包费用问题。2016年9月,梁寨村出租3亩集体土地,梁述宏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占用集体土地承包费用9000元,直至2018年1月3日上缴到时村镇财政所梁寨村“三资”账户。2018年5月25日,梁述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郎溪:

通报一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郎溪县林业局涛城林业站站长郭元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至2017年12月,郎溪县林业局涛城林业站站长郭元斌违规使用单位公车上下班。2018年5月24日,郭元斌受到警告处分。

滁州:

通报三起“酒桌办公”典型问题

全椒县马厂镇党委原副书记胡明龙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7年10月,胡明龙接受马厂镇喻河村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叶某某宴请并饮酒;2018年3月,胡明龙在入户开展扶贫工作后,让马厂镇方岗村综治专干饶某某宴请自己并饮酒;胡明龙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胡明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远县连江镇副镇长张书宇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6年7月,张书宇在为某企业协调处理土地纠纷和矛盾的过程中,多次接受企业负责人颜某吃请;2018年春节期间,张书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白酒3箱;调查期间,张书宇主动退缴了违纪所得。张书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长市石梁镇财政所副所长赵士明、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曾庭月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中午,赵士明、曾庭月接受蔡河村王某某宴请并饮酒,下午上班时被镇作风办工作人员发现。赵士明、曾庭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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