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農藥經營須有證!資源縣《農藥經營許可證》首證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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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日上午,資源縣農業局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舉行首張《農藥經營許可證》頒發儀式。參加首發儀式的人員有資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服務中心主任馬軍,資源縣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秦正榮,黨組成員、副局長潘小明及縣農業局農藥經營許可審批相關工作人員。

儀式上,縣農業局辦證工作人員現場為資源縣百姓農藥門市部辦理了《農藥經營許可證》。馬軍為農藥經營者馬良珍頒發資源縣第一張《農藥經營許可》證。

廣西農藥經營須有證!資源縣《農藥經營許可證》首證頒發

這是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後,該縣頒發的首張《農藥經營許可證》,正式拉開了全縣農藥經營許可管理序幕,也標誌著該縣農藥經營許可辦理工作全面展開。也是實現農藥經營、監管由多部門共同管理劃歸到農業部門集中管理的重要標誌,是提高農藥管理效能、規範農藥市場經營秩序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力保障。

下一步縣農業局將嚴格按照《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廣西農藥經營許可審查細則》 等相關規定,嚴格審批程序,優化服務流程,確保農藥經營許可辦證工作有序推進、全面落實。2018年11月1日起該縣農藥經營主體必須持證經營,對於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仍然經營農藥的,縣農業局將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加大無證經營的打擊力度,依法保護農藥經營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瞭解,農藥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農藥的,農藥經營者應當在有效期屆滿9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延續。此次證件辦理不收取任何費用,需要辦理的農藥經營主體可以在縣政務大廳農業局窗口進行辦理。

記者:易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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