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電三輪“合法上路”有多遠
鄭州街頭的快遞三輪車
目前鄭州正在進行史上最嚴綜合交通整治,罰款、暫扣車輛,是廣大快遞小哥每天擔心的事。鄭州市快遞協會會長張要仁透露,近期就有約2000輛快遞電三輪被扣。不過,記者昨日從多家快遞公司獲悉,鄭州市政府擬出臺《意見》,快遞電三輪禁行有望設兩年緩衝期。
“目前還只是在研討階段。”鄭州交警支隊有關人員表示,“該《意見》細則大家現在也都知道了,一些內容還需要修改和完善,各方還在討論中。”
整治
一個月來 全市約2000輛快遞電三輪被扣
據統計,目前180多家快遞企業在冊,有超過7000輛快遞三輪車。
從今年7月1日起,鄭州開始了史上最嚴交通整治,其中快遞小哥騎的電動三輪車也在重點治理範圍內。
“最近一個月來,鄭州市有2000輛快遞三輪車被扣,快遞沒法正常派送,客戶投訴量激增。”鄭州市快遞協會會長張要仁說,鄭州市有快遞小哥近10萬人,目前各家快遞公司在完成“最後一公里”的配送任務時,90%以上選用的是電動三輪車。
“我的車就被扣了,這幾天都是騎著兩輪電動車送快遞。”快遞小哥小張無奈地說。
“車被暫扣,沒法幹活了。”7月13日上午,快遞員小陳在朋友圈發了這樣一條動態。
“快件派送受到影響,客服接到的投訴增加了40%。”7月16日,申通有關負責人透露,有快遞員無奈改用兩輪車派送。
中通河南網絡總監姚松強說,這一個多月,中通快遞有100多輛三輪車被暫扣,“部分快遞小哥改由兩輪電動車送件,因送得不及時,遭客戶投訴現象嚴重。”
消息
快遞電動三輪有望“合法上路”
張要仁說,8月1日一大早,他和多家快遞企業的負責人趕到鄭州市政府,參加一個有鄭州市政府法制辦、鄭州市城管局、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鄭州市交運委的相關處室負責人出席的會議。會上,他們看到一份《關於如何加強鄭州市快遞行業電動三輪車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
“政府部門開這個碰頭會,太有必要了。”張要仁說。
《意見》提到,上述工作措施(制定行業標準、車輛准入標準、人員准入標準、“六統一六不準”)和後續工作措施必須在一個月過渡期內完成。在過渡期內,准許快遞電動三輪車在市區行駛,暫不以無牌無證查處,但對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查處;過渡期結束後,對未按照規定上路行駛的依法予以查處。
對此,張要仁說,就是在《意見》正式出臺發佈後,會給各快遞企業一個月的整改過渡。
那麼過渡期結束呢?
《意見》要求,對快遞業電動三輪車制定兩年緩衝期,在緩衝期內,准許快遞電動三輪車在市區行駛。
緩衝期結束後,我市快遞服務末端配送交通工具形成“2+4”模式(電動自行車+汽車),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在快遞領域的應用。快遞行業在我市所有區域不得使用電動三輪車實施配送,如違反禁令上路行駛,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意見》
快遞車輛要統一編號,車身都要噴塗二維碼
根據《意見》,由郵政管理部門牽頭,質量技術部門、公安交警部門、快遞行業協會和各快遞企業配合,制定車輛准入標準,對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的尺寸限值、整車質量、輸出功率、廂體要求、外觀要求、車速限制、續駛里程、主要部件和裝配要求等作出規定,並對車輛實行統一編號和二維碼管理。
市交警支隊負責人提議說,快遞車輛應該由企業統一購買,嚴禁從業人員帶車入行,避免出現車況性能參差不齊、車輛非法改裝、加裝大功率電池等情況。
“一旦遇到快遞小哥違章,執勤民警通過警務通手機掃描車身二維碼,立馬就能查到所需信息。”交警支隊負責人說,應該查到的信息包括車輛所屬企業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電話,車輛的品牌、型號、電機號、出廠信息,駕駛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繫方式等信息。
快遞人員將進行入職培訓、持證上崗
《意見》專門提到,要強化從業人員入職培訓。都培訓什麼呢?“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方面的培訓內容和課時應當佔有一定比例。”記者看到,《意見》規定,旨在讓每個受訓的從業人員都知曉發生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違反從業人員管理規定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和行業內部處罰後果。
《意見》要求,嚴禁培訓形式化,或不經培訓直接上崗;對入職培訓合格的,統一由郵政管理部門核發從業人員工作證,工作證上須標註有姓名、所屬企業、工號等及相對應的二維碼信息,實行持證上崗。
所有上崗的快遞小哥必須遵守“六統一”標準和“六不準”標準。
“六統一”包括:統一工作人員服裝樣式、統一工作人員持證管理、統一車輛編號和二維碼管理、統一佩戴騎行安全頭盔、統一平臺信用管理體系、統一購置人員和車輛保險。
“六不準”包括:不準使用超標配送車、不準載人載客、不準貨箱外裝載、不準闖紅燈、不準佔用機動車道、不準逆行。
反響
快遞公司:電動三輪車是效率及性價比最高的快遞工具
張要仁認為,眼下當務之急就是趕快讓各企業的快遞三輪車能正常上路。
“快遞小哥違章,就應該要接受處罰。”採訪中,各快遞公司也都認可,城市交通需要每個人去遵守和維護,對快遞車輛的統一規範化管理,他們都舉雙手贊同。
不過,對於《意見》要求緩衝期結束後,鄭州市快遞服務末端配送交通工具形成“2+4”模式(電動自行車+汽車)的做法,部分快遞公司負責人仍提出了異議。
“為何不能讓電動三輪車正常上路呢?”
一些快遞企業負責人說,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和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快遞運輸保障機制,依法保障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和臨時停靠的權利,不得禁止快遞服務車輛依法通行。
對此,張要仁也認為,對於快遞公司來說,相比電動兩輪車、機動車,電動三輪車裝貨多,停車也方便,是當今效率及性價比最高的快遞工具。張要仁舉例說,假如這個快遞小哥一車拉100件快件,全部都讓客戶自己去取,那麼,就算50人開車或騎電動車去取快件,都會造成城市擁擠不少。
交警:《意見》還在修改和完善 各方還在討論中
交警李先生說,快遞三輪車駕駛員逆行等引發交通事故的屢見不鮮,“如果能做到對快遞車輛統一管理,包括對其從業人員的嚴格培訓,持證上崗等都真正地統一起來,這個《意見》還是可行的。”
另一基層交警說,快遞企業還是不能一味地考慮如何節約成本掙錢,還是要從安全角度出發。“目前電動三輪車已經納入鄭州禁行車輛範圍,如果快遞電三輪上路,就損害了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利益。”
鄭州交警支隊有關人員介紹說:“該《意見》細則大家現在也都知道了,一些內容還是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各方還在討論階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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