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都各有什么职能?各自品级是什么?

书侠剑客


由于明清两朝,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所以我们还是分别说一下。

先说明朝

总督和巡抚

在明朝早期是没有总督和巡抚这两个职位的,景泰三年中央派出两广总督,直到成化年间全国才普遍设置总督一职。

巡抚设立早于总督,早在洪武二十四年朱标就奉命巡抚陕西,考虑迁都事宜。

在明朝总督和巡抚都不是固定官职,也没有固定的品阶,他们都是中央向地方的派出机构,比如胡宗宪为兵部左侍郎和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同时也是直浙总督。比如杨一清也曾以督察员左督御史的身份担任陕西巡抚,后来又担任三边总督。

布政使,按察使则是明朝固定的地方官员。

明朝在省级设置“三司”,分别是都指挥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分管一省得军事,行政,司法。

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名,品级为从二品,属于省级最高长官。

提刑按察使,为从三品,主要负责监察以及一省的司法。

再说清朝

总督

清朝时期总督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一般署理一省或者两三省,从乾隆以后全国基本固定为八个总督,分别是直隶 、两江、陕甘、闽浙、两湖(即湖广)、两广、四川、云贵,光绪时期又增加了东三省总督。

清朝总督一般为正二品,如果加尚书衔则为从一品,清朝后期许多总督的权力往往大的惊人,比如直隶总督李鸿章,同时担任北洋大臣,相当于清朝的外交部。

巡抚,则为清朝一省最高长官官职为从二品,加侍郎衔则为正二品,相当于省委书记。

布政使,按察使

清代由明代“三司”减去都指挥使司,变成“二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

清朝康熙以后,布政使从左右二人,改为一人,官职和巡抚一样同为从二品,主管一省的行政和财政,但却受巡抚节制。

按察使,依旧为正三品,主管一省的司法刑狱,同样受巡抚节制。


一点点历史


题目有点大,不说明朝单讲清朝,因清官制基本延续于明朝。总督是最高级别的地方官员,如今叫方面大员。但其中也有不管地方的总督诸如管黄河治理事务的河道总督,管漕运事务的漕运总督。清有十大总督:直隶、两江、两广、湖广、闽浙、四川、云贵、陕甘及河道与漕运总督。地位最重要的是直隶总督管辖除了京城外的河北省,因清后期直隶总督兼任北洋大臣而据疆臣之首。其次是两江总督管辖江苏、江西两省,为江南富庶之地又兼任南洋大臣。其余两广总督管广东、广西两省。闽浙总督管福建、浙江。湖广总督管湖南、湖北也很重要,俗语道“两湖熟天下足”,说明两湖是国家粮仓。云贵总督管云南、贵州。陕甘总督管陕西、甘肃及宁夏。讲到这里,少了东北三省。因此地为大清龙兴之地,清朝特设盛京将军管理东三省,至清未才在东北设总督。盛京将军府与京城一样也设户、兵、刑等六部,非常威风。那些在京城失宠的六部官员经常平调到沈阳盛京去任职,说是平调实际降职。西藏设驻藏大臣,新疆设伊犁将军管理,级别与总督一样。最后四川一省与河北相同只设总督不设巡抚。全国各地只剩山东、山西没有总督管理。因此山东、山西巡抚权力最大,上面没有婆婆管着。总督是从一品,若像曾国藩、左宗棠、张之洞等重臣兼任大学士,那就是正一品,尊称“中堂”。总督同时授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只是虚衔为了增加权力,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可谓位高权重。军政大权集一身。同理,巡抚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正二品,同时也兼兵部待郎及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因有兵部侍郎的职务,一省最高武将提督虽然官居从一品,比巡抚级别高,但是见了巡抚要行大礼,称之为“堂参”,就是行属下参拜上级的礼。布政使从二品,专管一省的民政事务。按察使正三品,管一省的司法监察。除了上述地方大员,还有一省级方面大员是“学政”,主持科举考试及地方教育事务,权力不大,职务清高,位列布政、按察两使之前。品级可能达不到二、三品但必须出身翰林,一般由京城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外放,做为升官的桥梁。某年皇上派钦差大臣到某地宣旨,一众官员按品级跪拜在地,布政、按察两使平时不合,此时按察使不合时宜地放了个屁,布政使为此上奏皇上称之为“不敬”。皇上下旨,让学政明白回奏,到底有无此事。学政怕得罪人,问计于幕僚,幕僚出计。学政于是回奏道:臣位列前侧,不敬之举实不能察。什么意思,就是说我在他俩前面行礼,后面的伙计放屁看不到,若能看到说明学政在听旨时回头了,也属“不敬”之举。此事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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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四个官职之中,总督最大,巡抚其次,布政使和按察使平级;其次,总督这一职务的制度化、常态化,是到了清朝才有的。

明代之时,总督并不常设,除了北京保卫战时期于谦被授予“总督京师”一职之外,其他的总督一般都是有任务时才设置,执行完就撤销。直到弘治年间,才出现第一个常设的总督——三边总督,而后鉴于北方战事吃紧,又设立了宣大总督、蓟辽总督,成为地方上最高的军事长官,直到明末有了“督师”才被其超越。

清朝将总督变为常设职务,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官阶正二品,通过加兵部尚书衔和右都御史衔为从一品。清代的总督总共有直隶、两江、陕甘、闽浙、湖广、两广、四川、云贵、河道九大总督,是文官在地方上所能担任的最高官职。

巡抚在明初,也只相当于特派员的位置,并不常设,直到嘉靖年间才彻底地制度化、固定化。巡抚的职能主要是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从二品,但可以加兵部侍郎衔和右副都御史衔为正二品。明代的布政司、清代的行省均设有巡抚,官阶略低于总督,一定程度上要受其领导。

布政使,起源于元朝的行中书省(即省)制度,明朝要去元朝化,所以将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藩司,主官为承宣布政使,简称布政使,正三品。明朝的布政使就是一省最高的行政长官,与臬司、都司合称“三司”。清朝时加以巡抚、总督辖制,成为其属官。

按察使始于宋朝的提点刑狱司,著名的《大宋提刑官》宋慈就是担任的这一职务。元朝将其改为肃政廉访使司,明清两朝称其为提刑按察使司,简称臬司;其主官为提刑按察使,简称按察使,正三品。臬司掌管一个省的刑狱诉讼案件,同时对地方官有监察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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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布政使和按察使出现较早,总督和巡抚出现较晚。

先谈布政使和按察使。明初朱元璋在厘定地方官制的时候,在各省不设置主官,而分为三司管理。分别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前两者俗称为布政使和按察使。布政使负责民政税收以及颁布政令。按察使主要负责司法工作。都指挥使司,主要负责军事领域,和普通民众的关系不大。清代时不再设置这一官职。布政使的地位要略高于按察使。按照清代的官场惯例,巡抚出缺的时候,由布政使署理,并且可以优先升迁。按察使一般要先升任布政使之后才能升迁成为巡抚。

再谈总督和巡抚。明代中后期,传统的三司分管的地方官旨在应对重大变故的时候显得效率极低,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明政府开始设置总督和巡抚职务。早期的时候,总督和巡抚都是由中央派驻到地方的钦差,专门负责某一特殊事务,事务处理完毕,就要返回京城。因此并不是地方官的组成部分。区别在于,总督同时节制多省事务,巡抚只统领一省事务。后来,随着地方事务日益繁杂,总督和巡抚从临时性官职转化为常设官职,也成为了地方官的组成部分。清代的时候沿用了这种体制。

关于品级,同类职务并不完全相同,和任职的地区,具体的任职时间以及官员本身的经历有关。总督一般是从一品或者是正二品。巡抚有的是正二品,有的是从二品。布政使和按察使,大部分是从三品,也有正三品的。比如总督当中地位最高的直隶总督和两江总督,品级一般要比其他的总督高一些。在某些不设总督的省份,比如山东巡抚也要比受总督节制的那些巡抚品级要高一些。清代早期的时候,直隶总督授正二品,之后才授从一品。某些官员因为有其他加衔,有时候会有更高的品级。因此这个问题很难一概而论。不过总体来说,品级之间的差异不会太大。

最后谈一下职权划分。常设巡抚之后,布政使和按察使就成为巡抚的下属官员,由巡抚管理。比较特殊的是四川,由于只设总督,不设巡抚,因此由总督直接管理。巡抚和总督的关系比较复杂。两者都是统领辖地内的一切事务。总督的地位高于巡抚,但两者并不是单纯的上下级关系。严格来说,总督可以对巡抚进行业务指导,但不能命令巡抚做事。两者互不隶属。实际上有相互节制的关系。这是出于控制地方权力的目的而专门让同级别官员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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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多人答的很到位,这里用通俗的语言把题中各级官吏对应一下,方便读者了解。

清承明制,包括在官吏设置上与明朝有很多相似,但又有所不同。清朝的政治体制比明朝更加完备,在官制上也更清楚,本文就以清朝为例作个说明。

一、总督

总都清朝地方最大的官员,统辖一省或几省的行政、经济及军事职权。总督又被尊称为“督宪”、“制台”等中学语文上有一篇文章《制台见洋人》讲的就是某位总督的轶事。近代知名的“中兴四臣”曾国藩、李鸿章、左宗堂、张之洞都曾任过总督。总督官阶为正二品,但一般都有兼领兵部尚书衔或督察院右都御史衔高配至从一品,有的甚至兼领大学士衔官至正一品。

清朝时全国共有10大总督,分别是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此外,根据工作需要,还专门派属了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等负责河道与漕运专项工作,但不负责地方行政事务。

从官衔和品级来说,总督一般属于副国级,很象如今的政治局委员兼省委书记或直辖市党委书记。但从管辖范围和职权来说,总督更象建国初期地方各局的书记,比如邓小平所任的西南局第一书记;以及当时的东北局、华东局、华南局等各局第一书记,他们也是行政、军事、经济统管。

二、巡抚

巡抚在清朝时又称抚台,主管一省军政、民政、司法、监察及军事指挥大权。巡抚的标配级别是从二品,有的重要省份巡抚往往会加兵部侍郎衔,属于正二品官员。

巡抚的职级相当于如今的正部级,也就是如今的省长。

三、布政使

布政使全名为“承宣布政使”,又称为藩台。该官职从明代就有了,清代开始正式确定为总督和巡抚的属官,主要负责一省的财赋和人事工作。康熙六年起,按规定每省设布政使一名,官职均为从二品,个别重要的省份设两名布政使。

布政使的职级相当于如今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只是级别更高一点,也是正部级官员。

四、按察使

按察使又称为臬台、臬司,为正三品官。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司法、监察、邮驿,和布政使一样,也是总督和巡抚的属官。

都察使的职级相当于如今的副省长,分管司法、监察和交通运输一类的工作。

无论是总督,还是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实际上都是地方上的文官,总督和巡抚看似有军权,但所能指挥的军队不仅人数不多,而且军队承担的职能较低,类似于现在的武警部队,主要承担日常的地方维持、抗灾救灾等工作。

同时,上述的各类官员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命,对皇帝负责,也就是现在的中管干部,属于中央任命,对中央负责。总督虽然管着两省,但对于巡抚只有业务指导,而没有领导权,他们之间相互牵制。总督和巡抚都有向皇帝上密折的权利,但双方互掐激烈时,皇帝往往是各打五十大榜,并不偏向职权更高的总督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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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明朝:

明前期是没有巡抚和总督一职的。

朱重八设定的省级权利是行政、司法、军事三权分离。按察使职权变化不大,相当于现在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长、高检检察长。

布政使是行政主官,管财政和民事,相当于省长。

巡抚是因为权利太分散,为了平乱或打仗等工作需要集权,而设立的。开始的巡抚一般是都察院的佥都御史都等三四五品官兼任,相当钦差特派员的角色,并不常设,差使完了就交差完事,可能管几个府,也可能跨省管几个府的事。到中后期就成了常设职务。

总督的出现是因为后来有些事得一两个省协调,比如胡宗宪平定倭寇,一般是二品的官兼任,已经相当于华东局书记兼大军区司令员。再后来就有督师、经略等更牛逼的职务。但明代的督抚并不是正式的职务,是临时差事。所以明代督抚管理范围比较乱。

再说清代:

总督是地方官最高正式职务,只有六七个,也有加衔,却是为了提升品级,相当于大军区政委兼中央局书记。直督地位最高,是天下第一总督,最有钱的两江总督,两广总督都是大牛人,管着全国主要产粮地的湖广总督,防着西北的陕甘总督,第一大省的川督,东南的闽浙总督。相当于水利部长的河督,相当交通部长的漕督。

巡抚巡抚是省级地方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事。

布政使主管一省的财赋及人事,具体职责有:承接上级指派的政务、法令宣达到各府、县,督促其贯彻实施;管理府、县各级官员,按期发放俸禄,考核政绩;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全省各府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民事内容。

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刑名,是省级最高司法长官。其职责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

品级以清代来说:总督是正二品,巡抚和布政使为从二品,按察使为正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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