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預鐵路工程招標,「高鐵一姐」非法獲利39億多元!

建築工程界的“高鐵一姐”,干預鐵路工程招標,她先後勾連23家公司,非法中標57個鐵路項目,非法經營額1858億餘元,非法獲利39億餘元!土築虎

建築工程網認為,對於這種黑心肝行為,絕對不能姑息!

2018年1月5日,北京高院發佈消息,原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正廳級),被提請由死緩減為無期徒刑。

范增玉,犯受賄罪、貪汙罪、詐騙罪,涉案金額近6000萬,其中僅向“高鐵一姐”丁書苗索賄就達4000多萬,此外還詐騙了她及下屬超千萬。

轟動一時的“高鐵一姐”

相信大部分工程人對丁書苗並不陌生,她的落網,揭露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貪腐案的一角,曾在2013年引起過轟動。

在高鐵建設的高速發展時期,丁書苗先是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方式幫助中標,按照工程標的額1.5%-3.8%的比例收取好處費。隨後,丁書苗通過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干預招標。

她先後勾連23家公司

非法中標57個鐵路項目

非法經營額1858億餘元

非法獲利39億餘元

這57個項目中,53個由劉志軍打過招呼。丁書苗等人從中獲取違法所得30多億元,其中她個人非法獲利20多億元,以至於劉志軍對丁書苗都“言聽計從”。

而范增玉不但向丁書苗38次索賄,金額達到4000多萬元,還對他們詐騙上千萬元。

“黑吃黑”?“高鐵一姐”也被騙

鐵道部腐敗窩案事發時,丁書苗為“疏通關係”,免除刑事處罰,前後被數人騙取五六千萬元。

1、范增玉騙取1600餘萬元

2010年8月至11月期間,范增玉虛構幫助丁書苗歸還欠款的事實,騙取對方用來還錢的390萬元。

2010年12月間,他冒充有關領導,與丁書苗進行手機短信息聯繫,先後騙取200萬元和20萬歐元。

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節期間,得知丁書苗被採取強制措施後,范增玉對丁書苗的下屬張鐵軒謊稱認識有關領導,可以幫忙疏通關係,先後騙取890餘萬元。

事實上,范增玉所謂的“疏通關係”並未讓丁書苗脫困。2014年12月16日,因行賄罪和非法經營罪,丁書苗被北京市二中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金25億元。

2、李其偉騙取1010萬元

2008年6月至10月間,李其偉虛構能夠幫助被辦案機關審查的鐵道部政治部原主任何宏達疏通關係、獲得從輕處理的事實,多次騙取丁書苗支付的辦事費用人民幣1010萬元,用於其當時所在的湖南衡嶽公路投資有限公司參與的衡嶽高速公路建設,支付耕地開墾費等經營費用。

後在當地政府將該公司參與的衡嶽高速公路項目收回,並將該公司前期的投入予以退回後,李其偉僅退還200萬元,實際騙取810萬元。

3、陳建威騙取4000餘萬元

北京華企投資有限公司總裁陳建威,謊稱可以幫何洪達保外就醫,致使丁書苗花費4000餘萬元卻無果。

“強迫”籤合同,惹的官司餘波未了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去年年底發佈了一批高鐵傳媒廣告有限公司與各地鐵路系統廣告公司的合同糾紛二審判決,而這些官司都是當年“高鐵一姐”惹下的。

原來,高鐵傳媒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就是“高鐵一姐”丁書苗。當年,她通過關係掌握了在各地火車站的獨家廣告經營權。劉志軍、丁書苗鋃鐺入獄後,這些地方上的鐵路公司紛紛表示,相關的《合作協議》違反了合同法及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破壞了公平的市場交易秩序,給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失,應認定為無效協議。

一審法院判決丁書苗作為高鐵傳媒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與他人惡意串通,利用各自控制的企業訂立合同,侵害國家利益,合同應屬無效。而北京二中院的二審判決維持了原判。

近些年非法工程招標案層出不窮,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總有人想要去挺身犯險。可社會總是一環扣著一環,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事情屢見不鮮。即便獲得短暫的利益又怎樣,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丁書苗案就是最好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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