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對中國廣告協會等3家社團違規涉企收費行爲作出行政處罰

近日,民政部對中國廣告協會、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中國商業聯合會等3家社團違規涉企收費的行為作出警告並處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民政部對中國廣告協會等3家社團違規涉企收費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中國廣告協會違規開展2017年“艾菲獎”評選活動並收取費用,違法所得118萬餘元;中國商業聯合會違規開展2015年、2016年“全國誠信興商雙優示範單位”和2016年“全國商業質量品牌示範單位”評選活動並收取費用,違法所得43萬餘元。上述行為違反了《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國評組發〔2012〕2號)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在開展2015年、2016年“中國機械工業科學技術獎”評選活動的過程中違規收取費用,違法所得28萬餘元,違反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第七條的規定。

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八)項及第二款的規定,民政部對中國廣告協會作出警告並處沒收違法所得118萬餘元的行政處罰;對中國商業聯合會作出警告並處沒收違法所得43萬餘元的行政處罰;對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作出警告並處沒收違法所得28萬餘元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將以上3家社團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對清理規範社會團體涉企收費多次提出要求並作出部署。2017年8月,民政部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社會團體涉企收費等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對社會團體涉企收費行為進一步予以規範。2018年以來,民政部已對多起社會團體違規涉企收費行為予以行政處罰。各社會團體應當引以為戒,嚴格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開展活動,切實規範涉企收費行為。民政部將進一步加大對社會團體違反規定收取會費、強制收費、評比達標表彰收費、利用政府名義或政府委託事項為由擅自收費等違規收費行為的查處力度,持續不斷地規範社會團體涉企收費行為,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轉自微信公眾號中國社會組織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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