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權期限的限制,能夠實現對持有者的約束與獎勵並舉的效果

經營者持有股票,對於經營穩定的企業來講,具有很好的激勵效果,但對於高風險高收益的企業來說,擁有專業管理才能的經營者和擁有專業技術的核心技術人員,

行權期限的限制,能夠實現對持有者的約束與獎勵並舉的效果

經營企業要付出巨大的代價來承受未來的不確定性,這對於相對稀缺的人力資本來講,顯然需要有一個相對安全的結果,有如期權產生的原理一樣,一種既能保留經營成功帶來的好處,又能“沖掉”經營失敗導致損失的工具——股票期權,被應用於對高新技術企業的長期激勵機制中。

行權期限的限制,能夠實現對持有者的約束與獎勵並舉的效果

股票期權獎勵的基本做法是:公司給予股票期權的持有人(一般是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在未來一定時間內以約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股票的權利,這樣,就把高級管理人員的收益和公司未來的發展前景聯繫起來,避免了傳統薪酬制經理人員的短期行為。又因為行權期限的限制,能夠實現對持有者的約束與獎勵並舉的效果。

行權期限的限制,能夠實現對持有者的約束與獎勵並舉的效果

對企業來講,股票期權(包含期權和期股)比現股更有意義,因為其中的“期”意味著企業未來業績形成後才支付報酬,這加強了股權激勵的長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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