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食药局持续开展“放心肉菜超市”创建活动

为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超市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今年7月下旬起,兰州市食药局开展新一轮“放心肉菜超市”创建活动,

全市年内将完成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20个,其中创成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4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8家,县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8家。

兰州市食药局持续开展“放心肉菜超市”创建活动

(网络图片)

拟创超市要自愿申请,主动完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购进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在明显位置公示检测结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销售的所有肉菜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机制,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分析,积极防控风险。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保证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自律制度,制定严格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经营过程规范。按照食用农产品经营过程规范的有关要求,强化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

兰州市食药局持续开展“放心肉菜超市”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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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肉菜超市”实行动态管理。对2017年经评审命名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兰州市食药局将开展复核,对不再符合授牌标准的取消命名;对新创建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加强业务培训,行政指导,动态检查,从严规范,严格准入条件,充分发挥“放心肉菜超市”的示范引领作用,助推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不断提高市民对食用农产品安全消费的满意度。

共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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