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按摩店賺錢替男友還債,得知被騙欲退出受威脅

哪個少女不多情,但在愛情路上還是需要擦亮眼睛,特別是那些涉世未深的善良女孩,你愛上的王子有可能是騙子。2018年7月底,吉林市一起強迫賣淫案終審判決,幾名嫌犯被判處八個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最終為受害女孩青青討回了公道。

2016年7月,正在放假休息的吉林某縣女孩青青突然收到同學芝芝和洋洋的電話,說自己的男朋友小龍在外跟人打架住進了醫院,急需一筆錢賠償。聽到消息後的青青頓時手足無措,急忙找到同學詢問詳細情況,芝芝將她帶到一名自稱吳哥的男子面前,吳哥說可以幫助青青解決問題,但需要到某按摩店工作賺錢。

女孩按摩店賺錢替男友還債,得知被騙欲退出受威脅

天真的青青為了解救男友,二話不說就來到某按摩店,當天吳哥就給她介紹了幾名嫖客,獲利2600元,並由吳哥收走,說是為小龍打架的事情活動。不久後小龍出現和青青見裡面,稱自己還需要繼續賠償,否則會被黑社會打,要求青青繼續在按摩店賺錢幫助自己,青青答應了。

此後青青先後持續賣淫多次,錢都交給了小龍,在此期間小龍還拿青青的身份證向高利貸借款3000元,後來小龍不知去向。青青表示不願再這樣賺錢,並稱可以回家向父母要錢歸還貸款,但卻遭到吳哥的拒絕,吳哥稱如果青青不繼續賣淫清償貸款的話,將找黑社會到青青家砍其父母。

膽小的青青沒辦法,只有妥協順從,在經歷多次賣淫活動後,3000元債務還欠2200元沒有償還,青青只有向一名叫張哥的男子借款償還,並承諾到張哥朋友經營的某足療店內賣淫賺錢,隨後張哥開車將她帶到足療店,共計賣淫8次。後再警方的掃黃行動中,一干人等被抓,青青的事情也浮出了水面。

在警方調查取證下,吳哥、小龍、張哥、芝芝、洋洋被刑事拘留,芝芝、洋洋因未成年另案處理,吳哥、小龍、張哥於2016年9月被逮捕。經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吳某犯引誘、強迫賣淫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孫某龍犯引誘賣淫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元;被告人張某、李某犯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判決後,被稱為吳哥的男子表示不服提起申訴,稱自己所實施的行為不構成強迫賣淫罪,因為自己沒有實施強迫他人賣淫,被害人實施賣淫是其自願去實施賣淫,不存在違揹他人意志,故原審法院對自己以犯引誘、介紹賣淫罪與強迫賣淫罪,作出數罪併罰的判決錯誤。

吳哥辯護人也指出,自己當事人吳某沒有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權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也沒有違背被害人意志而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實施賣淫。吳某對被害人沒有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措施的情況下,被害人到按摩院自願實施賣淫,即吳某沒有強迫他人賣淫的故意及沒有實施強迫他人賣淫的行為。被害人受到吳某引誘、欺騙後自願賣淫還貸的,且吳某與被害人一直居住生活在一起,並沒有限制控制過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故不存在強迫他人賣淫。法院應當對吳某進行輕判。

經過二審法院調查取證,2018年2月底,對此案啟動再審程序,經過庭審調查,二審法院指出,上訴人吳某明知被害人青青尚未成年,以牟利為目的,指使他人虛構事實,引誘青青賣淫,並實施介紹其賣淫之行為及在被害人明確表示不想繼續賣淫時,以言語威脅的手段,迫使其繼續賣淫之行為,已構成引誘、介紹賣淫罪,強迫賣淫罪,應對其數罪併罰。

原審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事實、情節做出判決,故吳某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不成立,不予採納。原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二審法院依法對吳某上訴進行駁回,維持了原判決。2018年7月,幾名罪犯被送監執行刑期。(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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