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得善報(民間故事)

元朝至正年間,揚州有個泰興縣,泰興縣有個村叫馬駝沙,村裡有個農夫,姓司,叫司大,是富戶陳家的一個佃農。

司大家很窮,交不起租子,遂打算把所佃之田質還陳家,換點錢回來。陳家旁邊有一戶人家,叫李慶四,也是個佃戶。這傢伙心思比較活絡,找到主人家暗中遊說,最終竟以極低的價格把田地奪走。司大雖然心中鬱悶,卻也無可奈何。

李慶四得了大便宜,心情愉悅得很,殺雞燙酒,宴請所有相關人等。司大也跟著去了,結果,卻在席間遭到李慶四的無情羞辱。司大無比惱怒,回家後痛罵這個李慶四欺人太甚。司大老婆勸他道:“咱們天生就是窮命,就別去恨別人了。”

司大哪裡聽得進去,他被怒火衝昏了頭腦,遂鋌而走險,拿著火把連夜潛入李慶四家裡,準備把他家燒個乾淨。正當他走到屋簷下,準備點火時,忽然聽到屋子裡有聲音傳來,側耳一聽,原來是李慶四的兒媳婦在生產。

司大一下子動了惻隱之心:“我痛恨的是李慶四,何必要殺這一對母子呢?”於是,把火炬扔到溝裡,回家去了。

仇不報了,生活還得繼續。佃田為人所奪,司大沒有別的收入來源,只能轉行去釀酒。天無絕人之路,沒想到,他在這個領域居然頗有天分,釀的酒大受好評。於是,家境慢慢地富裕起來。與此同時,李慶四家裡因為各種原因,卻日益衰落下來,越過越窮。

過了十年,李慶四過不下去,被迫要把佃田質還主家。司大一聽,報仇的機會來了,他也用了李慶四十年前的手段,以極低廉的價格把田地奪回來。他也辦了個宴會,把李慶四請來,著實羞辱一頓,總算是把這個仇給報了。

李慶四不反思自己的過錯,反而怒火中燒,恨司大恨得咬牙切齒。他把一個火盆點著,端出去,打算去把司大家給燒了。李慶四到了司大家,正要把火盆往屋子上倒,忽然聽到屋裡有動靜。他探頭一看,巧了,居然趕上司家媳婦也在生產。

看著剛出生的小娃娃,李慶四端著火盆,心裡一下子猶豫起來。此時有人從屋裡要推門出來,他嚇得把火盆一扔,轉身跑了。

第二天天亮了,司大在院子裡,忽然看到地上扣著一個火盆,他覺得奇怪,再一看盆底,上面寫了一個“李”字。司大頓時明白了,這是在重演我十年前經歷過的事情。當年我要去燒他家,因為趕上他兒媳婦生孩子,沒下手。如今他要來燒我家,趕上我媳婦生孩子,也沒下手。這簡直是天意。

司大取了五千錢,登門拜訪李家,誠懇道歉,說:“我昨天席上侮辱了您,心裡過意不去,給您送點錢來賠罪。”李慶四哪料到會有這麼一出,心中懷疑:“不會是又來耍我吧?”不肯收。

司大哪肯答應,把他硬拽到村裡酒館,點了壺酒。兩人喝到一半,司大對李慶四說:“當年啊,你孫子是子時出生的,那時候我在,拿著火把準備燒你家。幸虧有那孩子,我沒忍心動手。昨天我兒子出生,你帶著火盆來,也沒忍心動手。咱們兩個都有仁慈之心,所以,未釀成大禍。你想想看,如果當時你我只顧洩憤,不講憐憫,豈有如今的大好生活?這種一時氣急便要對方家破人亡的事,以後一定得慎重才是。”

李慶四聽了,汗如雨下,連連稱是。於是,兩個人灑酒起誓,恩怨一筆勾銷,甚至還約為姻親,成了親家。李家有了司家幫襯,境況也逐漸好轉,兩家從此都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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