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是否会被判死刑?

韩先森86052218


我觉得必须是死刑,还必须尽快执行!让长生事件尽快平息,长生事件高俊芳是主要责任者,必须受到死刑的惩罚!敢对孩子疫苗造假,胆大包天,嚣张跋扈!

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长春长生在生产狂犬疫苗过程中,编造了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而且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属于故意造假,性质相当严重!因为企业内部职工举报,才得以被曝光!

支持法院根据证据依法判决,但也请法官量刑充分考虑到长生事件背后老百姓的愤怒!长生事件的特殊性!如不严惩,三鹿事件就是例子!判决才能给其他疫苗生产企业警示!涉及百姓生命健康问题,必须重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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璀璨夺目520


感觉死一次都不够的,但结果怎么样得看案件审理的结果了,

从这张图片来看,这个死刑应该是跑不掉了,无法无天,丧尽天良。

但我们都是吃瓜群众,不管刑法上有多少条死罪,具体判成什么样还要看事件本身,我们在媒体上所了解的案件都是版面的,我们愤怒也不是什么理性的。定然重判是肯定的,大家都不要急,六年前都已出现的问题,这中间涉及案件人数不在少数。高俊芳算是狂妄到头了,神仙都救不了她。

这是你想要的答案吗?但这是我想要的答案,我也是一名中国人,有血有肉的中国人,象高俊芳这样的恶魔不能留,大家的意见?


艾莱福佑


是否会被判死刑?答案几乎是肯定的:不可能。

首先,必须了解一个基本常识:依据什么法条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实施批捕,对以后量刑至为关键。例如,根据“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致死罪”,还是根据“过失致人死亡”的相关法条,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对最后量刑具有决定性意义。同理,长春新区公安分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79条规定,提请检察机关批捕高俊芳的。因此,“高俊芳是否会被判死刑”,只需要对第79条的内容及量刑标准作些基本了解,就能给予回答。

其次,长生生物涉嫌疫苗造假,是价效不合的造假,不是有毒有害。虽然注射疫苗不能取得有效预防效果,但疫苗本身不会至死。而且,即便由于疫苗注射未能起到预防效果而致人死亡,取证也异常困难,甚至近乎不可能。因为,致人死亡有多种可能,很难认定价效不合的疫苗和死亡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往牛奶里加三聚氰胺造成严重后果的人都没被判死刑,至少目前还没有发现长生生物疫苗和死亡有任何案例的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你认为会被判死刑吗?

最后,由于历史和各方面原因,中国人重情理而不是重法理。从情理上,高俊芳等如此没有底线的敛财,确实非常可恶。但是,法治社会是不能按照情理定案的,不知各位以为然否?


冯玮


我与高俊芳及其掌管的长春长生生物公司前世无冤,今世无仇,要不是这次疫苗案件的暴发,对于这样一位上市公司的女董事长还有几分羡慕,但疫苗案件暴发后,我一下子就非常气愤,气愤的是堂堂一个上市公司,堂堂一个正规生产疫苗的企业,竞干出这样的黑心事来,实属太不应该!至于高俊芳会否被判死刑?这个问题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作为非律师和没有从事过司法工作的我,本没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但我非常气愤,也想发表一些我的看法和建议。

据当地公安机关公告所知,已经将长生生物涉案高管及其他领域涉案人员抓捕归案,现在司法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认真调查取证,完全调查清楚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再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处。



该案的主犯高俊芳是以涉嫌向公众销售伪劣药品罪被逮捕的。当年的三鹿奶粉案田文华是因涉嫌制造销售有毒奶粉被判无期,而此次高俊芳制造销售伪劣疫苗,二者有相似之处,但疫苗案对公众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比三鹿毒奶粉更加严重,所造成的影响更加恶劣,引起的社会公愤更加强烈,因此,预测判处高俊芳等死刑是完全有可能的。



高俊芳道德底线沦丧,社会责任感丧失,漠视国家法律,无视祖国未来的身体健康,对于这样的人,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我希望同时也是大众所望:

对于高俊芳以及其家族的所有财产也应该全部没收,包括其家族的房产、直升机、豪车、名牌包等,如果有转移国外的资产也应该如数追缴。


宝庆资讯


长春长生董事长高俊芳会不会被判死刑,这个问题是多数人比较关注的。不少网民表示应该将高俊芳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当然,这只是大家的一个愿望。

事实上,根据高俊芳被捕时长春警方发布的通告,高俊芳所犯的是“生产、销售劣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以“生产、销售劣药罪”宣判,即使对高俊芳做顶格判决,最多也就是无期徒刑,不会涉及到死刑。

即使想要高俊芳被判无期徒刑,也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长春长生所生产的劣质药品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

所以,就目前情况来看,基本可以肯定高俊芳不会被判死刑。

虽然大家都希望她被判处最重的刑罚,但民意归民意,对罪犯的定罪、定刑,最终还得依靠法律的规定执行。即:高俊芳可能获得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的判决。

具体最终结果如何,还得一起拭目以待!

你觉得高俊芳会被如何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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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这个问题屡屡被人问及,说明这个问题民众确实相当关心;而且我作为一个财经问题的回答者本不应该回答这类问题,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驱使我不得不向公众表达一下我的看法。



能否判处高俊芳死刑,虽然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就是说将长生生物涉案高管及其他领域涉案人员全部归案,经过详细认真取证之后再给相关涉案人员按照承担责任的大小来定刑量罪,这是一个国家法治精神的需要。至于会不会判死刑,我想很快就会有一个答案给公众。



但据我们现在的预测,该案被批捕的相关人员都是以向公众销售伪劣和假冒药罪名实施的。而这两个罪名最高刑罚都会被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当年三鹿奶粉女老板田文华因涉嫌制造销售毒奶粉被判无期,而此次高俊芳制造销售假疫苗,其二者性质相似,其对公众带来的影响和危害甚至可能比三鹿毒奶粉更严重,从这一点看,判处高俊芳死刑是完全有可能的。



同时,在中华民族追求伟大复兴梦的道路上,假疫苗无疑在毁坏我们民族大厦的根基,因为注射疫苗的都是儿童,这是中华民族未来的希望,而他们被注射了假疫苗,健康何以保障?没有过硬的身体素质又何以能承担今后建设与发展的历史重任?从这一点看,高俊芳之流不仅丧失了道德良心,更无视我们民族未来的希望,无疑成了我们中华民族的败类。对于这样的人,国家让其存活还有何意义?



说句实在话,即便现在法律上还不能判处高俊芳死刑,我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对刑法进行修订,凡危害社会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造假者无论数量多大、涉额金融多少,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儆效尤,以平全国民众的怨恨,以告慰注射了假疫苗的数十万受害者!我相信我的建议应该会得到绝大多数民众的赞同,也是全体民众的共同心声。


财经深思


主观愿望归愿望,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死刑绝无可能了!

这一点,三鹿奶粉事件的最后处理结果就是最好的例证。当时三鹿事件发生后,情况跟今天一样,对于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社会大众也是希望“人人诛之而后快”,从批捕时的罪名来看,是“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果是以这个罪名定罪的话,就可以判处其死刑,但是等到提起公诉时,她的罪名已经变更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此罪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所以最后田文华就是无期徒刑。

再来看看高俊芳,7月29日,高俊芳等人被批准逮捕,涉嫌的罪名是“生产销售劣药罪”,此罪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如果是“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虽然只是一字之差,那结果就有很大的不同了,就完全可以判处其死刑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高俊芳提起公诉时变更罪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大家不要抱太高的期望,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当前我想最好的结果就是高俊芳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所有财产,然后禁止减刑和假释,让其罪恶的一生就在监狱里结束,好好悔罪认罪,足矣!


打虎拍蝇


只要国家还没有废除死刑制度,长春长生懂事长高俊芳就会凶多吉少。执行死刑的概率会相当高,毕竟牵涉到几十万名无辜的儿童,几十万户受伤害的家庭!

曾经的三鹿奶粉女老板田文华因涉嫌制造销售毒奶粉被判无期。现长春长生女懂事长高俊芳制造销售假疫苗案,也被推上法律的审判席,究竟如何定罪,判不判死刑?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按理说,制造假疫苗与制造伪劣食品还是有区别的,性质有所不同,相对来说,假疫苗案较之三鹿奶粉问题更突出,危险性也更大,只是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后续报道,不便下结论。

再者,长春长生不仅仅只是制造销售了几十万支百白破假疫苗,还有人用狂犬病疫苗也存在造假,其危害程度尚不明确。由此可见,高俊芳数罪并罚,恐怕难辞其咎。

况且,群情激愤,民心所向,如果高俊芳不受到法律的严惩?几十万无辜的受害者家庭将情何以堪!



手机用户22954642155


前几天回答了类似的问题,说明此类问题头友还是比较关心的,毕竟这个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未来的祖国花朵,那么再回答一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销售行为是选择性关系,行为人实施其中一个即为犯罪。本案为结果犯罪。即无后果不构成犯罪。

长生生物先是生产、销售效价不够的百白破疫苗,之后又生产、销售生产记录造假的狂犬疫苗。在法律上,前者属于劣药并无争议,而后者属于假药还是劣药还需进一步调查。现在,我们先讨论一下他们生产、销售效价不够的百白破疫苗会如何定罪量刑呢?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结果犯,即需要造成实际损害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如果经过调查有人因为使用其生产的百白破疫苗而健康遭受严重损害,才能以本罪对有关责任人员定罪量刑,而该罪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假设经鉴定没有人因为使用用长生生物生产的劣药而健康受损,那么很遗憾的告诉大家,该负责人将不会被判刑,继续逍遥自在。

别急, 如果是该情况,那么只能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追究该负责人的刑,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后果严重三年以下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极其严重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悉,长生生物的犯罪事实是销售效价不够的百白破疫苗共计25万支,销售金额85.88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比起长生生物的严重罪行,十五年有期徒刑以及聊胜于无的罚款显然太轻、不足以平民愤!他们是对祖国未来、民族未来的儿童当儿戏的禽兽,必须严惩!如果最后经调查鉴定他们生产、销售造假的狂犬疫苗属于假药,那么他们就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 当然,小编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让我们拭目以待,不能让此类连老百姓等着救命的药让极少部分人为了利益都不顾一切的弄虚做假分子逍遥法外!



我是资深实体行业从业者珠宝小呆萌,社会、法律、经济问题达人,我不赞同你的每个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欢迎评论留言补充!


珠宝界的小呆萌


死刑,根本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死刑的。

虽然我和广大网友心情是一样的,无比期盼高俊芳能够被正法,能够以死刑这种最高的惩罚方式来为自己行为付出代价,以极刑来告慰那些受到伤害的无辜者。包括它的家人都要受到应有的惩罚,但现实总是无奈,从以往案例和现实来看,高俊芳不可能会被判死刑的。

最近,高俊芳连同18名涉案人员被长春警方逮捕,其罪名是生产销售劣药。“劣药”,这是一个很关键的词,它和假药虽是一字之差,但在量刑上却差之千里。劣药的最高判罚上限是无期徒刑,罚款最高限额也只是两倍以下。而假药则可以死刑,并没收所有财产。所以说,即使是参照最高条款,高俊芳也不过是无期徒刑而已,死刑是不可能的。

我现在只是希望,无期徒刑也可以,但请判其永世不得减刑,让她一罪子在监狱里呆下去好了。不要像有些奶粉企业主一样,从无期到一次次的减刑,直到即将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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