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生态良好
为众多野生动物
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
动物种类和数量众多
但因此有人打起了它们的主意
7月26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审理了这起案件,
并对犯非法狩猎罪的王某、汪某两人,
各判处刑事拘留一个月。
案情回顾
来自贵州的王某和汪某在永康打工,闲暇时听老乡说磐安县山林多,山上有很多画眉鸟,两人便商量着抓几只野生画眉鸟来玩赏。
网络图片
7月10日上午,王某和汪某到我县安文街道双坑村花街山上,用网捕获一只小鸟。该山被划定为护林园,有专员负责巡逻。护林员巡逻期间发现了停在附近的摩托车,推测可能有人偷猎,便立即报了警,王某和汪某被当场抓获。经鉴定,王某、汪某捕获的这只鸟为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画眉鸟。
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汪某犯非法狩猎罪,于7月23日提起公诉并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得知行为已触犯刑法的两人悔不当初,纷纷表示不懂法律,“一开始只是想养一只画眉鸟当宠物,万万没想到这个鸟是重点保护动物,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错误。”
法官提醒,不懂法不能作为脱罪的理由。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和禁猎工具、方法的通告》的规定,
禁猎期:兽类野生动物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为禁猎期;鸟类、两栖类、爬行类野生动物全年禁止狩猎。禁用猎捕工具、方法:禁止使用军用武器……猎套、网具、电子(多媒体)等诱捕装置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禁止夜间照明行猎……电击电捕等方法猎捕。根据上述规定,鸟类在我县属于全年禁猎的野生动物,而王某、汪某捕鸟所采用的网捕方法,则属于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狩猎方法。因此,两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文:陈丽娜 陈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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