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日,昆明一女中學生一邊騎電動自行車一邊打傘,沒想到一頭鑽進了一輛停在路邊的大卡車……
事發在7月25日17時23分,渾團公路小街路段,從現場照片可以看到,這輛電動自行車竟一頭鑽進了停在路邊的大貨車車尾,畫面觸目驚心。
![前车之鉴丨电动车一头钻进大货车,原因是……](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好在當時大貨車處在停車狀態,才沒有發生更大的危險。但事故仍造成駕駛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頭部擦傷,目前已送往醫院進行治療。
事發在白天,視線清晰,附近沒有其它車輛通行,電動自行車為何會突然撞到大貨車的尾部呢?
民警現場瞭解到,事發時大貨車司機臨時停在路邊取錢。電動車駕駛人是一名15歲的女學生李某,因趕去學校拿中考成績單,遇上天下雨,李某就一邊單手撐著雨傘一邊騎車,沒想到行駛中因路滑不慎將電動自行車一頭鑽進了貨車裡。
思考:
造成此事故發生的原因有哪些?
根據《道路安全交通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案中女中學生顯然未達到駕駛年齡,其父母是否需要加強對未成年的監管,培養其交通安全意識。此外,大貨車司機佔用了公共道路隨意停車,也屬事故原因之一。
那麼,雨天路滑是藉口嗎?
再看下面這起案例
雨天路滑,駕駛時本應放慢車速,遇前方彎道時千萬不能超車,這是所有駕駛人都明白的道理,可偏偏有人抱著僥倖的心理,結果釀成了悲劇。
同一天(7月25日)下午16時,黑筇公路發生了一起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
據調查,事故原因是由於車牌為雲A5D***的微型麵包車駕駛人駕駛車輛在下坡轉彎路段時,因嫌前面的教練車行駛速度太慢,就從左側超車,但因雨天路滑,車輛剎車失靈,車輛失去控制撞到對向正常行駛的吉普車,事故造成吉普車駕駛人肩膀受輕傷。
在此案中,麵包車在彎道超車導致事故發生,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第四款明確規定,車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路段不得超車。
彎道,絕對不是超車的地方!
別以為自己是“車神”
醒醒!那只是在拍電影
小安提示
彎道超車是非常危險的行為,特別是在雨天路滑的時候,極易發生意外事故。兩起案例都警示駕駛人朋友們,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生命只有一次!且行且珍惜!
素材提供丨交警四大隊
審核丨李輝 李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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