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不应该捕杀流浪狗?

煲汤一锅


关于流浪狗该不该杀这个问题,小编想谈一下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在我国流浪狗问题之所以如此突出,在小编看来应该有以下几点:

第一:城市化进程加快

众所周知,流浪狗最突出的地方主要为城市地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很多农村密集劳动力进城务工,乡镇人数也向城市大量涌现。进入城市之后,他们还采用以往的喂养模式来喂养宠物狗,结果伴随着开支越来越大,所花费的时间越来越多,结果无法承担最终选择遗弃。

第二:盲目跟风

很多人看到身边同事、朋友喂养宠物狗时,感觉自己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于是随意购买宠物狗。结果买回家之后既不会喂养,又没时间照顾,加之开销有大,结果可想而知。

第三:无限繁殖

由于流浪狗基数本身就大,又得不到有效的绝育,结果它们之间大量繁殖,导致大量的新生流浪狗出现。

第四:法律的约束力度空缺

在国外,很多国家的宠物都受到法律保护,随意抛弃宠物都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尤其是德国,喂养宠物之前,一定要取得“喂养证”才行。而我国对宠物的抛弃没一点约束力,想养就养,想丢就丢,对宠物没有一点责任心。

第五:动物救助站的缺失

国外流浪狗多有动物救助站接收,而在国内只有极少数的人自发收养它们,社会保护群体有限,仍有大量流浪狗无家可归。

那究竟应不应该全面清除流浪狗呢?

如果没有有效的控制流浪狗产生的源头,即使将它们全面扑杀,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流浪狗虽然具备攻击性,但是它们本身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其次,流浪狗在城市很难存活下去,如果它们想要存活下去就必须讨好人类。

总结:

如果不解决根本性问题,即使将流浪狗全面扑杀,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如果能呼吁社会改变以往的养宠观念,用领养代替购买,流浪狗也许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宠物点滴小事


对流浪狗的问题不是杀不杀的问题,而是怎么处理的问题。中国并没有专门针对猫狗等流浪动物的相关立法,也没专业的专业处理这类流浪动物的部门。所以,以我能力所见,我认为可分给每位爱狗人士分10条20条养,以成全爱狗人士一片爱心。对于爱狗人士,你们不能只要求别人怎么做,自己什么都不做只负责爱心与抚摸,激情来了高速拦狗,事后又不管所以狗的死活。尤其佩服那些豁出身家去养流浪狗的人士,她们确实在为生命慈悲!但网上的嘴炮实在让人看不起,你们在网上爱狗,就好比在父母亲节发朋友圈敬孝一样,为了表现你们并不存在的自以为是的所谓"爱心"。

不要来反问我为什么不去养,这是中国人固有的自以为牛逼的实则十分垃圾的逻辑哲学,比如"你没撞为什么要去扶"。在我眼里众生平等,对猫狗等宠物和其他动物一样,不会特别去爱,也不会主动伤害,对需要救助的动物施以必要的力所能及的帮助,绝对不会去做像高速拦车、歇斯底里冲进人家里以爱的名义强迫别人爱来成全自己的"大义"。


卓天卓夜


流浪狗问题可以参考一下多年前本人接受《法制日报》法制网记者采访的相关报道:《民间组织呼吁政府不要漠视流浪动物》

时间:2012-10-31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李光明

  “这疯狗咬人了,打死它!”日前,在安徽合肥逍遥津内的小树林里,一只灰狗四处乱窜夺路而逃,后面跟着数位拿着砖头、棍子的市民。似乎意识到自己性命堪忧,灰狗被逼到假山附近停下了脚步,被棍子敲打在地。挣扎了几下,它爬起来继续逃窜,最终被追赶而至的人群乱棍打死。

  人们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这只灰狗连着咬伤数人。“早上晨练被这只狗咬伤,还好没有出血,不过有一个人被咬得怪厉害的。”被咬的一位市民说,大家都觉得这是只流浪狗,被咬了很郁闷,但又无处讨理。

  “狗咬人”事件在当今社会并不稀奇,狗被打死也往往被看做是死有余辜。“事实上,99%的狗都是不具备攻击性的,攻击人的狗多数是由于被人类伤害过,或是处于哺乳期。”合肥市犬业协会小动物关怀中心义工“上旬”告诉记者,不能仅仅采取打狗这种极端的方式了事,更应该关注的是为什么狗会流浪街头,如何能给够人性化的管理流浪动物。

  多数网友不赞成打杀流浪狗

  逍遥津众人打死咬人狗事件一出,就有网友在论坛上发帖支持这种行为,认为流浪狗对社会造成一种安全隐患,并建议对无法收容的狗一律处死。该帖引来众多网友围观,大多数网友表示强烈反对。

  网友“妮妮克”认为,流浪狗应该被收容、拯救,而非残忍杀死,变相成为餐桌上的食物。网友“tatp”也表示,自己坚决不同意屠杀流浪犬。“每次走在路边看到几个瘦小的流浪狗嬉戏玩耍,心里很酸,应该让那些抛弃他们的,没有责任心的人们受到惩罚。”

  虽然有很多网友表示对流浪狗的遭遇很同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若是流浪狗攻击人群,多数会落得被打死的下场,而不是诉诸流浪动物救助站。这让民间组织对流浪狗的救助与管理陷入尴尬境地。

  就在不久前,合肥海恒社区附近的一只流浪母狗,因为护崽心切咬伤儿童被打死,其还未睁眼的狗崽也一同被扔进垃圾桶。当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接到消息赶到后,只能将母狗尸体带回埋葬,人工哺育幼崽长大。

  “很多流浪动物受到虐待,被打伤、打残,失去了行动能力,因此防备心理比较强,还有的母狗只是为了保护孩子,并不是主动攻击人。”“上旬”说,若是遇上这样的流浪动物,可以通知救助站提供帮助,给它们多点宽容和关爱。

  民间救助组织势单力薄陷困境

……

政府应扶持引导民间组织良性运行

  “一方面由于流浪狗无主,若是被其咬伤,受害者很难维权。另一方面,若是流浪狗被打死,携带病菌流入饭馆餐桌,还会造成的很大危害。”安徽省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培文说,从这两方面不难看出,流浪动物收容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社会管理问题,需要政府主动参与,形成社会合力。

  但现实情况是,多数从事流浪动物救助的民间组织感到自己是“爹不疼,娘不爱”。

  “政府对我们的支持比较少,社会给予的理解也不够多,单凭借个人的力量很难把救助机构做大,让更多的流浪动物受到关心和照料。”在”上旬”看来,民间救助机构要想生存和发展,当务之急就是得到政府扶持和引导。

  “政府应该出台一些政策性法规,与民间力量相结合,给予其资金、场地等方面扶持,解决一些个人无力处理的问题。同时,还要呼吁有责任心的市民在正规机构领养流浪动物,形成一种政府支持、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汪培文说,这样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解决流浪动物收容管理问题。

  至于在流浪动物源头管理方面,如何能避免动物遭到遗弃、受到虐待。汪培文指出,在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之下,这是一个道德问题,法律的约束力有限。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性规定引导、鼓励市民爱护动物,增强责任心,但要起到约束、惩戒的作用还要经历一个长时间的认识过程。


汪培文律师


1.这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必须捕杀流浪狗。

2.所有有完整动物保护法的国家,都在认真清理流浪狗。

3.所有发达国家,都没有任何一只流浪狗是允许它们活着的。

4.捕杀流浪狗是文明进步的表现。

5.捕杀流浪狗是在消灭潜在瘟疫源。

6.中国之所以是全球狂犬病疫情区,就是因为流浪狗众多。

7.农业部和卫生部2009年统计的数字,中国有1.3亿只流浪狗。并且每年以1.5倍的速度在增加,现在是2018年,流浪狗基数到底有多庞大,根本无法想象。

8.流浪狗已经对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了影响,因此必须清理干净。


墨苍云


爱狗人士说不应该杀,哪流浪狗伤人怎么办?活该他倒霉吗?

爱狗人士说狗狗是人类的朋友,抱歉它只是你们的便宜,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一种动物。

爱狗人士说生命是平等的,我们应该给予他们生存的权利,自然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不然都饿死了,那来的平等?

爱狗人士说那些收养大量流浪狗的人有爱心,还说好人一生平安,这我不反对,那是你们的事情,不过因为这个搞得家庭破碎(好多都上头条了),我觉得是病,不是爱心,你连家人都不爱,那来的爱心?

爱狗人士说应该禁止吃狗肉,吃狗肉是不文明的行为,西方发达国家都不吃狗肉的,我不知道你们文明的定义是什么,风俗文化不同而已,在我眼里你不过是牧洋犬而已。

爱狗人士高速公路拦车说这些狗来路不明,不知道谁给你们的执法权利?跟你有什么关系(建议司机朋友直接撞过去),高速路上拦车这么危险,发生事故你们负得起责人吗?

你们养狗可以,那是你们的权利,但是遛狗请牵绳,处理好狗屎,不然你以后就没有得溜了,我不会丢什么火腿加鱼钩或者老鼠药,因为你们说小孩子吃到怎么办,我就丢一点肉沫加巧克力或者木糖醇👍👍






小董七号


这个问题其实回答起来很痛心,流浪狗杀与不杀,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但是城市流浪狗超过领养数,我痛心的认为,可以捕杀。但是想想这些是怎么造成的,当你沒有能力养好一条狗狗的时候,不要冲动去养狗,你可以养猫养兔养龟,为什么喜欢狗而不经过思考就养了,养了之后不得不放弃这狗,让它一条狗独自流浪,被人捕杀,这个就象爱情婚姻,有个朋友在一个小区开店,时间不长已经领养三条狗,都是贵的宠物犬,都是主人要走却带不走,有人愿意收留都不错了,没人收留必然成流浪狗,国家交通法律也应该跟上,有合适的笼子之类标准可以上车。二是觉得国家应该严控城市养犬,城市不适合养狗,狗是喜欢大自然需要比较大的活动空间的动物,自带攻击性。所以前几天有人问我要不要小狗养,拒绝了,养过二只,城市不适合养,都送人了,农村才是它们快乐的天地,喜欢狗狗,但我知道养不好它,不能够给它自由快乐,合理的狗食,我连自己都不溜,溜狗也不可能,干脆利落不养,免得来的快乐,走的伤心。


泰明居士


好多年前狂犬病严重,清除过一次社会上狗狗明显改善,现在也应该清除一次,狗的生生育率很高,根据城市与县城为主要清察对象,所有犬种必须办证打疫苗包括爱心人士收养的,按照宠物管理规定饲养,清除一切无身份证的犬类一视同仁,有身份证的狗如违还管理规定罚款,造成后果将由宠物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因为狗是既有攻击性与病毒传染性的危险品种,任何物种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只有这样才能约束大众的不良行为。


缘177923329


城市的一切功能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为猪牛马羊,狗兔子耗子……服务的,所有的动物里面只有狗,对人会造成骚扰和致命的伤害。把狗作为宠物不如把其他的小动物作为宠物,与人与己都不会造成伤害,何乐而不为,狗是畜牲。我不否认狗有与人亲密的特性。如果说真的喜欢狗作为宠物,一定要养小型狗。并且圈养。不破坏公共环境,有没有机会伤害他人和骚扰他人。那么,善良的人们绝对同意这样的宠物狗你尽情的养。许多事实说明中国人不适合养宠物。不破坏环境,不扰民,大多数做不到,更有宠物狗随意抛弃,成为流浪狗,因此上,应该是人平安享受的美好环境,被宠物狗流浪狗狗严重破坏,并且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一旦宠物狗伤了人,咬了人,害死了人,那么养宠物的主人,我没发现有一位是良心发现,承担责任。全都推卸责任,甚至不认帐,更有人要求给狗偿命,还怨你招惹了她的宠物狗,它才咬着你。……一系列的混蛋逻辑。人命大于狗命,人权大于狗权,在小区公园,大街上……绝对不能允许宠物狗的出现,可以养在家里养,宠物狗出了自己家门就不应该受法律保护!国家一定要立法。在中国这块美丽的大地上,利用壮士断腕的手段,坚决铲除狗患。还环境美好,还人民平安!


善待72303924


这没啥好说的,应该捕杀。

但可以不那么血腥,遇到流浪狗,电话求助流浪狗收容机构,先抓捕,一段时间无人领养安乐死,有人领养交纳一定的费用,注射疫苗签保证书,保证不会再次遗弃,如果带回家实在养不了再送回收容所,收养的费用不予退还。(虽然保证书没有什么法律效应,但是大多数人还是有契约精神的,多少能有点约束作用。)

同时我觉得应该提高养狗的门槛,养狗必须办证,年检(疫苗),同时交一定的税用于城市清洁,管理等方面,不办证一律抓去收容机构走流程或罚款并办证。这问题我也想说说,我在北京,我家狗打进门我就去派出所要求上狗证,跑了好多趟,可是派出所次次让我等通知,真的费劲。公共场所不栓狗链可报警直接拉去收容所走流程或者罚款,狗的排泄物不清理,提倡举报罚款。深夜狗吠影响到邻居的按噪音扰民处理。

狗是无辜的,养狗也无罪,健全管理体系才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当务之急。


user5554921791594


我认为不应该!因为治标不治本!再说啦人不是刽子手!更不能赶尽杀绝!有些不怀好意的,对🐶有偏见,都能理解。但巴不得借机趁机“排除异己”又以人的自私心态心里来认为意识险恶用心...实属太极端所为!太没有人味!虽然为了人类更优美的生态环境,但绝不是以大开杀戒为代价来换取!杀戮不应该是目的!更不应该成为人性的劣根性爆发原!决绝烂杀只能暴露残忍性泛滥!太不可取!要想治理,先要从人的角度深度,人的所作所为来加以慎重考虑!而不是盲目跟风!盲目治理!保障环境干净整洁,人人有责,责无旁贷!但岂能轻易随便全赖给🐶🐶呢?人类为了钱利益,不择手段,疯狂掠夺,导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人为的作恶多端,到处贪婪乱开发开采利用,大面积被破坏,恶性循环,危害性极其严重...应该找人类自己算账讨公道讨说法!难道是🐶惹的祸?把错误问题全赖给🐶🐶呢?天理何在?人为的造孽多的数不胜数!应该严惩不贷!反之却以高级动物的人类自居,以高姿态蔑视轻视弱势生命!甚至于具有人性化的文明真善美提升,是高智能产物的升华精灵主体,非常具有理性感性来改善生存环境,而不是粗暴粗野变相索取善变!更何况人类岂能与低级动物相提并论!人类的使命是完善使命,保护生态系统平衡,少不了多物种共享资源的相辅相成。大自然所孕育的生命能在同一个地球生存,都是不凡的奇迹再现,有生存的意义深远,岂能违背!万物乃相对,不是绝对!治理环境应该是有关部门政府高度积极重视,应该寻求更合理合情的综合管理全面治理,妥善安排,实事求是的,切实可行的行之有效方案办法来安全管理,才是王道!而不是简单粗暴残忍的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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