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道德經》的二十個爭議之十六:“使我挈有知”與“使我介然有知”那個更準確
出處:第五十三章。
歧義:通行本作“使我介然有知”,帛書甲本作“使我挈有知”。
辨析:
第五十三章“使我挈有知,行於大道,惟迆是畏”,“挈”字帛書乙本作“介”,通假字,通行本承襲乙本,但是加了“然”字,作“使我介然有知”。任繼愈從勞健的解釋,作確實相信,毫無懷疑講。馬敘倫認為“介”字借為“哲”,“知”的意思。高亨認為“介”讀為“黠”,“慧”的意思。均違背老子本意。嚴遵的註文作“負達抱通,提聰挈明”,保留了古本原貌。
《說文》曰:“挈,懸持也。”引申為持握或掌握。加“然”之後意義大變。李零認為“挈”是攜帶之義,“知”就是指認識自己、熟悉自己的人,“挈有知”就是與熟人通行。李零的解釋很有見地,但總覺得也有偏差。“使我挈有知”,謂假使我掌握了知識,這才和上下文相貫通,似乎難以確定這是要和朋友一起“行於大道”。
結論:帛書整理小組認定的“挈”字可信,釋為“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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