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區內,孩子被狗咬傷,家長將狗打死,家長與狗主之間的責任該如何處理?

撕吧看著就煩


我認為家長沒有責任,原因如下:

咬傷孩子的狗如果沒有牽繩,那家長真的沒有責任,還要追究養狗人的責任。


如果養狗人士的狗牽繩咬了孩子,有沒有以下情況發生,若有其下一種情況發生者,則家長打死狗其實不為過,沒有責任。

  • 是否是大型犬,烈性犬,如果是,有沒有戴口罩。另外,烈性犬大型犬應該圈養或栓養。
  • 是否妨礙了、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是否干擾了、影響了相鄰居民的正常生活。
  • 有沒有辦理養犬證和犬隻標識。
  • 有沒有到動物防疫機構辦理免疫證明。
  • 攜犬出門時有沒有避讓他人,特別是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 因檢疫、診療等出現特殊情況的犬,應該裝在犬籠內養著,不得牽出來。



還有沒有要補充的?請各位暢所欲言。

七蒙育兒


我曾經養過狗,對於有些人在狗面前做出的行為,在狗的視角是被認定是挑釁行為。比如抖鑰匙,朝狗跺腳,用棍棒石子做擊打動作。曾經的一個夏天,我樓上的鄰居就向我家狗多次抖鑰匙,狗認為是挑釁多次朝他大叫,每次我出去看都是那個鄰居。有一次沒看住,鄰居向它抖鑰匙,它就上去撲咬了一下,鄰居小腿被蹭破錶皮,沒有紅印,鄰居只是坐在地上,當時我急忙帶著鄰居去醫院打了針,賠了他1500元,前後花了3000元。還要陪理道歉,求人家原諒,我知道我也有錯,我家狗是條母的小京巴,撲鄰居的時候,它已經快14歲了,眼睛都有些看不清楚了,走路很慢,我很放心放它自己出門在家門口垃圾箱旁上廁所,我都是在家裡看著它。沒過多久,還是那年夏天,我那天正要出門仍垃圾,我眼看著那個鄰居,朝我家狗使勁跺腳,我家狗被嚇退幾步又上去撲了他一下,我立馬跑過去但還是晚了,它的牙齒已經劃破了他的小腿,他猛踢了一腳,當時我家狗走了幾步就動不了了。我知道鄰居是故意的,很氣憤,然後另一個鄰居是個警察他告訴我,我的狗沒上牌照。如果鬧到法院去,我也不佔理,讓我趕快帶他去醫院,再給他點錢,爭取他原諒,我當時太氣了,想打他,被警察拉住了,說我這時要是再動手,就不是幾千塊錢就可以了事的了,我家裡人聽了,連忙賠理道歉,帶著他去了醫院,我抱著我家狗也去了寵物診所。我的狗救活了,斷了一條腿,接不上了,花了差不多2000。後來知道,家裡人賠了鄰居3000元精神損失費,醫藥費1500,一共4500,鄰居說不去法院告我們。之後我的狗再也沒有白天出過門。那一腳,肝臟踢壞了,最後小心照顧的活了17年,死的時候很痛苦。賠了他沒多久,聽樓上的警察鄰居說,那個鄰居又被前樓的鬆獅咬了,好像咬的不輕,狗主人還和他打了架,他把狗主告到法院,最後狗主賠了他9萬,很顯然鬆獅的主人也沒有給狗上牌照,所以他付了全部責任。那個鄰居從此也變成一個瘸子。事後他還被其它附近的好多狗咬過。前幾年他已經搬走了。就在我家的小狗死的前一年,我在外面牽著繩子遛狗,有個三四歲小孩,用石頭仍過它,我很生氣過去警告了小孩,當時小孩的家長就在旁邊看著,還笑嘻嘻的對著他孩子,嘴裡嘟囔著,狗狗,狗狗,孩子拿起樹枝就要過去打,被我攔住了。幸好我家狗已經什麼都看不見了,對小孩仍過來的石子毫無反應,要是我的狗再早幾年,我估計又得撲上去。我警告過之後,這孩子家長還是一點防範意識都沒有,還要教唆他的孩子去挑釁我的小狗。這是我最氣憤也是最無奈的事。這都是我親身經歷。我說了這麼多,是想告訴大家,狗咬人,有因有果。並不是狗看到誰就毫無徵兆的就去咬人的。現在滿大街都是監控。如果狗出來見人就咬,那直接打死,是應該的。狗主還要付全部責任。如果狗是受人挑釁咬人,那麼是否能根據事故實情酌情處理?不要一杆子打死養狗人,同時我希望大家遇事,遇文章,不要那麼偏激。在我心中的法律是公正的,是正義的,嚴明的,神聖的。


zzz小龍zzz


這個問題其實並不複雜。狗咬了人,無非就是狗主散養,或者遛狗不栓繩,任由狗到處跑,追,嗅,咬陌生人,導致小孩受傷。

所以狗和狗主應該承擔全責,不需要劃分責任,因為,我們明文規定,城市養狗,不能養大型,烈性犬,同時,出門遛狗要牽引繩。顯然,狗有機會咬了小孩,說明狗主違背了規定,屬於管理,不顧及他人安慰,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精神和肉體上的遭受了雙重打擊。

雖然受害人家屬打死了狗,屬於自慰。不打死的後果,可能殃及更多的人,所以筆者贊同打死,而且狗主承擔百分百責任,疫苗費,治療費,精神損失費,陪護費等等,而且,還有一個更可怕的,萬一此狗有狂犬病,小孩因此而死,那對整個家庭造成的傷害不可想象。

在我國,每年有很多人被狗咬,但是隻要一出事,狗主就玩失蹤,從來不會主動承擔責任,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筆者就不列舉了。

總之,希望愛狗人士文明養狗,出門遛狗栓繩,不要總說我家的狗不咬人,鬼知道你家狗不咬人啊!!


春天如絲


法律在形式上承認合法馴養依規管理的寵物是馴養人私有財產部分,不得他人無端侵害或不當佔有。但馴養人對所養寵物具有監管責任和依規管理義務。小區管理人員對小區內豢養非法寵物及不合理的管理方式具有一定程度的進行規範和管理的責任,從而保障小區內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正常活動不受寵物的侵擾。在小區內發生寵物傷害小孩事件,馴養人應負主要責任。如因管理不當造成他人受到傷害應付全部責任,並負擔受害當事人全部醫療和精神損失費用。如惡意驅使或放縱具有攻擊性的寵物傷人,將構成故意傷害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刑事犯罪。如果是違法豢養、違規管理及小區以外進入的寵物,小區管理人員發現後並未進行管理、驅趕、警示,也負有一定責任。小孩的家長(監護人)視監護情況也具有一定的責任。合法豢養(經有關部門登記並獲得馴養許可)的寵物傷人後,對寵物的處理應由相應部門和寵物所有人做出決定,孩子家長打死合法依規馴養的寵物,其家長應給以適當經濟賠償。如果打死非法違規馴養和無主的寵物(包括未登記,無牌照,法律禁養的危害性寵物),一般不需要進行賠償。在受到寵物侵害過程中,寵物主人(或不在現場)未能及時有效制止寵物對被害人的傷害,他人及受害人為了阻止傷害的繼續,為保護受害人而將寵物打死,屬於正當防衛,將不予任何賠償。對此,受害人遭到的傷害和損失,寵物主人依舊進行賠償。


太陽島165567255


不管什麼原因造成的孩子被狗養傷,狗主人都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如果是因為狗主人的過失,比如自己遛狗不拴繩、狗突然暴躁傷人等這種情況,狗主人需要承擔100%的責任,即使狗被打死,狗主人的責任也是不能免除的。這種情況至於孩子大人要不要承擔打狗責任?那就是,管不了那麼多,賠錢也要打!

如果是自己孩子招惹拴著繩子的狗造成的,狗主人如果盡到的告知義務,這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只是可以要求減免責任。如果沒有盡到告知義務,那麼無話可說,賠錢就是了。

因此,養狗的人一定提高自己的素質,做到文明養狗。孩子的監護人要盡到教育和看護責任,告訴孩子要遠離危險,不要主動去逗弄、招惹狗。


牛城小巷


您好:您的問題將由在感冒發燒中的沒顏值鏟屎官進行回答,如果對回答滿意,請給我給我點贊留言關注。您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動力。謝謝!

既然是咬傷孩子我想應該有幾種可能,第一:沒給狗狗佩戴牽引,狗狗因為刺激而攻擊,第二孩子逗狗狗,狗狗攻擊,第三佩戴牽引狗狗掙脫而攻擊。但不管是因為哪種,我覺得犬主和家長都是有一定的責任的下面來分析一下、

作為一個養狗人同時也作為一個家長,我覺得出於家長的本能,因為狗咬了孩子而出現過激的行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甚至在某種意義上支持,因為我是一個孩子的家長,不管是誰或者什麼動物上海了孩子我都不會允許。反抗是本能的。但是這種行為卻不應該被提倡,因為狗雖然是動物,但它屬於可以交易的商品。當被人飼養後就成了個人財產的一部分。如果上海了也屬於侵害他人財產。是要追究責任的。

但是作為犬主我覺得責任更大,雖然我也養狗,但絕對不會為之辯護。遛狗不給狗狗佩戴牽引本身就是錯誤,是不文明的行為,如果因此傷人更是錯上加錯。不管狗狗是因為什麼而攻擊孩子。但事實已經造成是不可更改的。所以作為家長打死狗狗如果出於人性考慮是可以理解的,換位思考同樣的事情如果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可能也會做出過激的行為。所以說不管自家狗狗如何聽話出門也一定要佩戴牽引。尊重別人尊重自己。養成良好的文明養狗習慣。

但是說實話,有的家長也確實應該教會如何讓孩子和動物和平相處,例如孩子喜歡狗狗,就應該讓孩子雪狐意如何正確接觸狗狗,或者不要搭理它,我們小區就有的孩子喜歡玩狗。看到狗狗經過,用石頭扔狗,試問脾氣不好的狗不反抗?能怪狗嗎?如果孩子怕狗更要遠離狗。但題主所闡述的問題。我覺得犬主責任大一些,不文明的飼養是最大的原因。應該處罰,但家長打死狗也應該賠償。您說那?


沒顏值鏟屎官


被狗咬傷無疑於謀殺,狂犬病潛伏長達15年,疫苗又不能百分百預防(進口疫苗),國產疫苗不信任!

一旦病發,就一命嗚呼了,這時候狗主人是找不到的!

小區被狗咬,狗主人責任,賠償精神損失費,誤工費(打疫苗需要請假),交通費,疫苗費,然後預防15年內,狂犬病潛伏期的賠償!

最後一個必須賠償,狂犬病潛伏期醫院檢查不出來,去公證機構投放最少一百萬,病發了,這錢就給你後代,過了潛伏期,可以返還狗主!

第二條,把狗打死,賠償一條狗就得了,若對方獅子大開口,上述精神損失費可以著重多要,去做心理治療,說對狗有心裡陰影等等~羊毛出在羊身上!

愛狗人士,高速攔車救狗,不過是利益,推測為了利益,不然一車狗買下來就得了!


喵了二哈


看具體情況唄 如果是在犬類攻擊孩子的同時為了保護孩子打死犬隻 於情於理都說得通 家長不應該承擔責任 犬主應該事情節嚴重程度賠償受害人損失

如果孩子被咬後 家長出於報復心理打死或毒殺犬隻 我覺得就不是簡單的自我保護了 這和交通事故後伺機報復類似 絕對是觸犯法律的 這兩件事是要分開處理的 你受損害你有權利要求賠償 但是不能用另一種形式的傷害來“出氣” 不能肆意損害他人財物 那就屬於越界了 反而陷入了“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死結 於情於理都不應該被支持


龍族ELL


本人也愛狗也怕狗也受狗其害,但我想說的是狗沒錯都是人之錯。狗不是人,不能和它一般見識,但狗主人你就要負完全責任了。有牽繩的沒牽繩的經常有狗傷人事件發生,甚至致人死亡,發生這種情況頂多讓狗主人賠錢或把狗打死來處理,該遛狗的還遛狗,該放狗的還放狗,那麼怎樣才能引起狗主人的重視甚至不敢再放任自己的狗了呢,那就是立法,立嚴厲的法律。我建議第一,對每隻狗要建立戶口,在狗脖子上戴上不可摘掉的戶口圈,沒戴戶口圈的的狗一律捕殺。

第二,只要你的狗傷了人,狗主人來負刑事責任,以故意傷害罪論處,該判刑的判刑,該抵命的抵命。就這兩條肯定會遏制狗傷人的事件再次發生,讓人們的幸福指數有一個很大的提高。


xhcj


如果按照責任劃分的話,假如是狗沒有拴狗鏈,造成小孩子被咬傷。這肯定是狗主人要負主要責任。所以要承擔因為自己的疏忽給他人造成的傷害。所以,小孩子打疫苗的醫藥費以及精神損失費則就需要狗主人承擔了。

而家長把狗打死,也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不會是全責。如果起訴到法院就要看法院是如何判定的了。比如這隻狗的定價問題,有可能打死狗只佔60%責任,這個時候如果這隻狗的定價是1000元,那你只需要賠償600元就可以了。

所以,當孩子被狗咬傷以後,即使你打死了對方的狗也不用擔心,因為人命大於狗命。一定要讓對方賠償給孩子打疫苗的錢,一般需要打5針疫苗,家長一定要記好。

同時,需要提醒那些養狗人士,養狗沒有錯,你愛你自己的狗也沒錯,但是你在小區遛狗不拴狗繩那就是你的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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