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好消息
養老金又漲了
養老金又漲了
養老金又漲了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網站發佈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於調整2018年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明確2018年天津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
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雙雙提高
調整後標準是怎樣的?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
✔由每人每月277元調整為295元
城鄉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
✔年滿60週歲不滿70週歲的由每人每月95元調整為113元;
✔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由每人每月105元調整為123元;
✔80週歲以上的由每人每月115元調整為133元。
哪些人可以領取?
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老年人生活補助的人員。
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所需資金,按照原資金渠道籌集併發放。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除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上漲外
同時這類人群的養老金也漲了
根據市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津政發〔2004〕112號)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調整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的徵地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徵地參保人員按照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的時間,分別調整養老保險待遇,具體標準為:
(一)2015年12月31日前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三)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二、調整徵地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所需資金,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支出。
三、已辦理領取生活保障金手續的徵地養老人員,其生活保障金的調整標準由各區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行確定,所需資金從各區財政管理的徵地養老人員養老保障基金支出,並確保按時足額髮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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