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集團步步緊逼 9億元要約收購能否控盤康達爾?

8月7日和8月6日,*ST康達(000048.SZ)已經連續兩天開盤漲停,今日收盤收於22.02元,漲幅4.76%。

此前在8月5日,*ST康達收到第二大股東京基集團的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要約收購3908萬股,佔*ST康達總股本的10%,收購價格為每股24元,總金額9.38億元。

該價格相比今日的收盤價溢價約10%,但比起*ST康達以往的股價表現並不高,今年3月其走出的高點為26元,2017年的均價高達28元,不過其長期走勢從2016年以來是持續下跌。

京基集团步步紧逼 9亿元要约收购能否控盘康达尔?

要約收購成功後,京基集團持有股份變為41.65%,超過目前的第一大股東深圳華超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深圳華超)持有的31.85%。該要約收購旨在取得對*ST康達的控制權。

京基方面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此次要約收購是因為京基集團看好上市公司的發展潛力,利用自身優勢幫助上市公司提升管理效率。

*ST康達則表態,京基集團及有關方因涉嫌重大違法事項,尚在法院訴訟和監管部門的調查之中,不具備收購上市公司的主體資格。但該理由並不能成立。

“上市公司收購主體資格”與“股東資格”並非同一概念。依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上市公司收購主體是指收購人通過取得股份的方式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通過投資關係等方式和途徑成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或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如果收購人最近3年有重大違法行為或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不得收購上市公司。雙方關於股東權利的糾紛早在2016年便訴諸法庭,廣東高級人民法院在三審中認定,在證監會並未認定京基集團違法行為成立時,康達爾公司董事會無權作出案涉決議限制及剝奪京基公司行使股東權利,董事會關於京基集團不具備收購上市公司的主體資格的決議無效。

除了收到京基集團要約收購的“威脅”,在上一次董事會換屆時獲得優勢的華超系還面臨著董事會成員空缺、京基集團提名的會計事務所可能展開審計的挑戰。

在剛剛過去的董事會換屆中,原十一人董事會中原實控人羅愛華在內的八名董事留任,京基集團只獲得了一個非獨立董事席位。但在股東大會召開當天,留任董事祝九勝辭去董事候選人資格,在8月1日獨立董事曾江虹又辭任,這使得董事會產生兩個席位空缺,給了京基集團機會。

此前在7月31日,京基集團曾提議補選獨立董事,但被董事會拒絕提交股東大會。

根據《公司法》第112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應為5-19人,根據康達爾公司章程規定,如董事人數不足8人時,公司應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所以目前康達爾9人的董事會並無違反相關規定,京基集團補選的提議仍可能被拒絕。

此外,在8月10日下午,臨時股東大會還將審理聘請會計事務所的議案,是由京基集團提名的信永中和。

年報審計將直接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據深交所規定,實施退市風險預警後,若康達爾在兩個月內,即8月31日之前仍未披露年報,深交所將可能暫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兩個月內,即10月31日之前仍未能披露年報,深交所將可能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ST康達僅有的2017年三季報顯示,深圳市華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一致行動人共持有康達爾31.85%的股份,為2003年以來的大股東;京基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康達爾31.65%的股份,為第二大股東,是2016年的入局者,兩者所持股份相差0.2%。

兩大股東的股權之爭要追溯到2014年前後,自然人林志利用多個賬戶舉牌康達爾,但因未能依法依規履行披露責任遭到深圳證監局處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被罰後的林志繼續增持康達爾股份至19.8%,並於2016年初將所持股份悉數轉讓深圳地產商京基集團,後續京基集團又自行增持康達爾11.85%的股份。

隨後雙方展開了曠日持久的股權爭奪戰:一方面,華超系多次拒絕承認京基集團部分股份權益,並受到深交所的問詢;另一方面,京基集團多次提出議案要求罷免全體董事會和監事會,但均被董事會拒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