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公告

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608 證券簡稱:陽光股份 公告編號:2019-L41

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我公司”), 於 2019年4月2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關於對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19〕第57號)(以下簡稱“關注函”)。關注函內容如下:

你公司於2019年3月26日申請股票臨時停牌,並披露《重大事項停牌公告》顯示,你公司第一大股東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LTD.(以下簡稱“ETERNAL PROSPERITY”)籌劃轉讓其持有的你公司29.12%股份,交易對手方為京基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基集團”)。3月28日,你公司申請股票繼續停牌,並披露《重大事項進展公告》顯示“目前ETERNAL PROSPERITY已與京基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實質談判,並已經決定基本交易條件及正在準備股份轉讓事項的相關正式協議文本,但尚未簽署正式協議。鑑於ETERNAL PROSPERITY上層股東結構複雜,正式協議簽署所需的內部決策及審批流程較長。ETERNAL PROSPERITY預計於2019年4月1日完成正式協議的簽署,並向公司披露相關事項。”,4月1日,你公司申請公司股票復牌並披露《復牌提示性公告》顯示“ETERNAL PROSPERITY尚未與交易對手方簽署任何協議”。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函詢第一大股東並就以下問題予以補充說明:

1.ETERNAL PROSPERITY籌劃轉讓你公司股權的原因,具體籌劃日程表,是否就京基集團的財務狀況、收購資金來源、收購意圖進行背景調查,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據此分析本次股權轉讓的真實性、可行性。

2.你公司3月28日披露停牌進展公告與4月1日披露的復牌公告存在矛盾,請結合本次股權轉讓事項的最新進展,對此予以必要解釋說明,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據此說明本次股權轉讓進展情況的真實性、可行性。

3.請你公司聘請律師就上述問題1、2進行核查並發表專項核查意見。

4.經查,京基集團目前為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達爾”)的控股股東,康達爾2018年11月24日披露的《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的公告》顯示:“本次要約收購完成後5年之內且本承諾人(京基集團)直接或間接控制上市公司期間,本承諾人將以屆時法律法規允許的各種方式解決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同業競爭問題。”請你公司函詢京基集團並結合京基集團與上市公司、康達爾的主營業務情況,說明三方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領域,並就此分析說明京基集團本次收購目的、必要性、未來就同業競爭問題擬採取的解決措施。

請你公司於4月4日前書面回覆我部,並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同時,提醒你公司及全體董事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及《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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