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汉江地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581)

近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梅某等4人非法狩猎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此案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华出庭支持公诉和公益诉讼。

据悉,这是汉江地区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天门:汉江地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581)

2018年3月,梅某等4人在禁猎期内使用高压气枪进行非法狩猎活动,造成“三有”野生鸟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鸟类)死亡。天门市森林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后,于4月12日向天门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审查,梅某等4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构成非法狩猎罪。同时,其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梅某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天门:汉江地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581)

庭审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进行。

在刑事部分审理过程中,公诉人李华围绕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对梅某等4人当庭讯问,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了公诉意见。

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审理过程中,公益诉讼人李华出示了大量的物证、书证以及鉴定意见,充分证明了梅某等4人存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并要求其承担非法狩猎的民事责任,赔偿因猎杀野生动物对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

天门:汉江地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581)

梅某等4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良好,表示愿意赔偿经济损失。

该案将择期宣判。

天门:汉江地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581)

文字丨李 琛

审核丨阳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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