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拖拉机上高速 驾驶员辩称自己在应急车道不违法

泰安:拖拉机上高速 驾驶员辩称自己在应急车道不违法

拖拉机通常活跃在田间地头,从事农业生产。而就在8月6日,在泰安南收费站,一阵轰鸣声引起了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执勤民警的注意,一台拖拉机从收费站口缓缓驶出,民警立即上前叫停,发现驾驶员不仅赤膊上阵,还穿着拖鞋。当民警询问驾驶员,知不知道开着拖拉机上高速很危险,没想到驾驶员称,自己一直在应急车道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 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铰接式客车 、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拖拉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仅违反交通法规,而且从技术条件来讲,它的设计是达不到高速行车的安全标准的,很容易引发追尾事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拖拉机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及其危险性,并依法罚款200元,对此,驾驶员连连点头,表示自己知错了。他说,自己已经认识到了拖拉机上高速的危险性,一定要好好学习道路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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