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姐妹溺亡“野浴场”,谁来为生命负责?

双胞胎姐妹溺亡“野浴场”,谁来为生命负责?

这两天

相信很多人都被一条寻人信息刷屏了

双胞胎姐妹溺亡“野浴场”,谁来为生命负责?

心疼:双胞胎姐妹溺亡海滩

一对跟随母亲从北京到青岛旅游度假的8岁双胞胎姐妹,8月5号下午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万达公馆南侧海滩走失。很快这条寻人信息阅读量就达到了10万+。

8月6日上午,消息传来,其中一名小女孩被找到,但是让所有人痛心的是,搜寻人员找到的是她冰冷的遗体。下午,噩耗再次传来,另外一名小女孩的遗体也在离事发海域岸边几十米的地方被发现。据初步认定,小姐妹均为溺亡。

双胞胎姐妹溺亡“野浴场”,谁来为生命负责?

女孩的母亲陈女士回忆说,当天下午,她带两个孩子来到了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万达公馆南侧的海滩上玩耍,孩子们在挖沙、玩水,她就坐在离她们不远的地方看手机,看一会手机抬头看一眼孩子,看一会手机再抬头看一眼孩子。当时发现不见的时候是下午3点多钟,之前还看见他们跟另外两边人的孩子在一起挖沙子,所以我也有点松懈,等我再看两眼手机发了朋友圈之后再抬头看孩子的时候就发现孩子不见了。”

事发海滩为“野浴场”,意外不断

据了解,两姐妹出事的海滩是一片没有开发的野浴场,海中有暗流,沙滩入海的部分比较陡峭。虽然海滩周围每隔一段距离就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但仍有不少市民和游客来这里游玩、戏水。据了解,在青岛市,像这样的“野浴场”多达十几处,虽然相关部门每年都会发出警示,但意外事件也层出不穷。目前事发海滩已经封锁,至于双胞胎女孩是如何在海中溺亡的,警方表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双胞胎姐妹溺亡“野浴场”,谁来为生命负责?

律师解读:谁来为生命负责?

悲剧发生之后,很多网友指责孩子的母亲看手机刷朋友圈,忽视了孩子的安全。诚然,母亲的安全意识缺位有错,但事件的焦点也绝不应该停留在孩子母亲身上。事件的深刻教训在于,悲剧发生的地方,是青岛一处是没有开发的“野浴场”,“野浴场”才是悲剧发生的“凶手”。

吃人的“野浴场”,没有相应的专业救援设施和人员,加上地形地势的原因,海浪大、暗流汹涌、多暗礁海沟,稍不留神就容易酿成悲剧。

悲剧时有发生,仅仅靠立个安全警示标识,就能杜绝隐患?有了警示标志,出事海域的相关管理单位就没有责任了吗?非正规的野浴场谁来管?相关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海华永泰(成都)律师事务所代雄律师认为,首先,从管理来看,根据《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海水浴场的主管部门,具体到各个区域,由区域内的城管部门作为浴场的管理单位。非正规的野浴场从形式上因为没有相应的手续,所以监管上存在空白,但如果野浴场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也就是到此进行游玩的游客已经较多的时候,城管部门仍然未能及时监管、清查,那么应当承担一定的监管失职的责任。

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确定监管部门是否承担责任那么要看其是否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从权利义务上来看,浴场管理部门应当对野浴场可能的危险进行警示,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尤其对于外来游客,应该有针对性的宣传野浴场的危险性,做到警示、提醒的义务。而目前管理部门在已知野浴场存在危险的情况下,仅仅只有安全警示标识,仍然是不足以达到告诫游客的目的的,所以从这方面来说,管理部门也有一定的责任。

当然,无论管理部门的宣传、警示工作是否完全符合法律、行政管理职责的要求,游客自身的责任也是非常大的,监管不可能随时随地都能有,主要还是靠游客自己的自觉性。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总编:傅泽涛 主编:张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