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办理交管业务
要准备很多繁琐手续
在窗口长时间排队
……
9月1日
“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实施后
就不用反复排队啦
近日,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部署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陆续推行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带你了解“放管服”
贴心的蜀黍还为大家准备了文字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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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材料四个减免
办理交管业务时,申请人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体检证明等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后逐步免予提交。
218类业务一证即办
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3普通业务一窗通办
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推行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业务受理、资料审核、缴纳费用、牌证发放“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4个性服务自助快办
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群众可自助办理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5交管服务网上办理
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事故处理等交管服务。
6政务信息网上互通
积极推进交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互联互通,群众在其他政务平台也可以办理交管业务,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7安全教育网上学习
试点推行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8交通事故网上处理
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8社会服务网点代办
推行登记服务站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10邮政服务网点代办
建立警邮合作平台,由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11延伸农村交管服务
向县级下放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办理进口车注册登记;推行乡镇政务服务网点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
12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推行“警保联动”,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推行在农村建立交通事故协理员队伍,协助事故快处快赔。
13实行车辆全国“通检”
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14推进车检程序优化
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15便利车辆异地转籍
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16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2018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17健全监督制度机制
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
18加强智慧监管建设
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
1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网上网下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实施联合惩戒。
20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
20项改革新举措主要有
“四大方面”
改革窗口服务,实现“一次办、马上办”
深化“互联网+”,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推进延伸下放,实现“就近办、便捷办”
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依法办、规范办”
01
“四个减免”
(一)免复印
原来需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将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取设备自动读取,由高拍仪扫描留存电子文件;暂时没有配备相关设备的,由车管所免费复印。
(二)免填表:
原需申请人填写的纸质表格,现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签字确认即可。
(三)免提交:
原来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部门的证明凭证,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 等,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联网核验,逐步取消提交纸质证明凭证。
(四)免拓印:
办理机动车登记需要拓印车辆识别代号,以确认车辆的合法性、唯一性。原来需要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转由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减轻群众负担。
02
“十八个办”
18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即办”,即: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具体有:
序号 | 业务类型 | 原申请资料 | 减免后申请资料 | 提示 |
1 | 初次申领 驾驶证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申请人 身份证明 | 申请人需到医疗机构体检。 |
2 | 申请增加 准驾车型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机动车驾驶证 | 申请人 身份证明 | |
3 | 申请恢复 驾驶资格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4 | 驾驶证 有效期满换证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申请人需到医疗机构体检。 |
5 | 驾驶证 损毁换证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原机动车驾驶证未交回的,可容缺办理。 |
6 | 驾驶证 遗失补证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7 | 驾驶证审验 (不含校车驾驶人) | 1.《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8 | 驾驶证 延期换证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延期事由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9 | 驾驶证 延期审验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延期事由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10 | 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延期事由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11 |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 变更备案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12 | 申请参加 违法记分 满分考试 | 1.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13 | 补领机动车 行驶证 |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 |
14 | 补领机动车 号牌 |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 |
15 | 申领机动车 登记证书 |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 机动车所有人需向公安交管部门交验机动车。 |
16 | 补领机动车 登记证书 |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 |
17 | 申领免检标志 |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本年度的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或机动车行驶证 | 未实现联网的,需要提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18 |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 变更备案 |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行驶证 |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
一次排队 一次受理 一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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