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工商质检机构整建制移交师市

8月8日,师市启动了石河子工商质检机构整建制移交师市的接收工作。

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在兵团管理的城市工商质检机构整建制移交相关师市的通知》精神,兵团将原自治区管理的石河子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和石河子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及其所属的事业机构交由师市管理,同时将其承担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职能划转至师市。

石河子工商质检机构整建制划转师市,是深化兵团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完善师市政府功能、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强化市场监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移交工作启动后,师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在8月30日前完成接收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干部管理和经费、固定资产、债券债务、档案、印章等各项交接工作,确保移交接收平稳有序和日常工作不受影响,特别是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不出现任何空档期。

石河子工商质检机构作为驻石单位,为师市市场监管、经济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对于此次移交接收工作,师市党委常委、副政委、组织部部长刘林要求,各成员单位和师市有关部门要对工商质检机构厚爱三分、高看一眼、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严格对标师市移交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职责分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移交和服务工作。在移交期间和机构改革完成前,相关单位要勇于担起责任,确保过渡期间无缝对接,保证工作不断、监管不软、运转顺畅。各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移交接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目前亟需解决的人员退休、职级待遇、招录招聘等问题要立即进行研究,作出安排部署。

据了解,此次移交给师市的工商质检机构有:石河子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开发区分局、下野地分局、城区分局、莫索湾分局、向阳工商所、新安工商所、西营工商所、花园工商所、新城工商所、东野工商所、北泉工商所和石河子质量技术监督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石河子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石河子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服务中心、石河子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石河子纤维检验所、石河子质量与计量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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