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矛盾论》深化和发展了老子的道家思想

毛泽东的《矛盾论》深化和发展了老子的道家思想

前言:毛泽东的著作《矛盾论》写于1937年8月,是指导中国人民取得抗日战争胜利和新民主革命胜利的重要思想,同时也是建设新中国的重要思想,毛泽东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来源于两千年前的道家思想,特别是老子的《德道经》与《矛盾论》的中心思想很类似,只是老子只是阐述了这一永恒法则,并没有提出实际的解决方案,“无为而治”的境界太高,很多人不能理解。《矛盾论》不但再次阐述了这一永恒法则,而且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这是毛泽东对老子思想的深化和发展。

《矛盾论》精华部分摘抄如下: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我们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 我们就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 在矛盾中的地位。

一、两种宇宙观

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辨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二)认为发展是对立的统一(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著)。

二、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三、矛盾的特殊性

一个大的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包含着许多的矛盾。例如,在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中,有中国社会各被压迫阶级和帝国主义的矛盾,有人民大众和封建制 度的矛盾,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有农民及城市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有各个反动的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等等,情形是非常复杂的。这些矛盾,不 但各各有其特殊性,不能一律看待,而且每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又各各有其特点,也是不能一律看待的。我们从事中国革命的人,不但要在各个矛盾的总体上,即矛 盾的相互联结上,了解其特殊性,而且只有从矛盾的各个方面著手研究,才有可能了解其总体。所谓了解矛盾的各个方面,就是了解它们每一方面各占何等特定的地 位,各用何种具体形式和对方发生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的关系,在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中,以及依存破裂后,又用何种具体的方法和对方作斗争。研究这些问题,是 十分重要的事情。

四、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在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还有两种情形必须特别地提出来加以分析,这就是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著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个矛盾著的力量是主要的矛盾;其他的矛盾力量,例如,残存的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农民小资产者和资 产阶级的矛盾,无产阶级和农民小资产者的矛盾,自由资产阶级和垄断资产阶级的矛盾,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法西斯主义的矛盾,资本主义国家相互之 间的矛盾,帝国主义和殖民地的矛盾,以及其他矛盾,都为这个主要的矛盾力量所规定、所影响。

五、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在懂得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之后,我们必须进而研究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问题。

同一性、统一性、一致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或依存)、互相联结或互相合作,这些不同的名词都是一个意思,说的是如下两种情形:第一、事物 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著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著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著其相反 的方面转化。这就是所谓同一性。

毛泽东的《矛盾论》深化和发展了老子的道家思想

六、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在矛盾的斗争性的问题中,包含著对抗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回答说: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

在人类历史中,存在着阶级的对抗,这是矛盾斗争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无论在奴隶社会也好,封建社会也好,资本主义社会也 好,互相矛盾著的两阶级,长期地并存于一个社会中,它们互相斗争著,但要待两阶级的矛盾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的时候,双方才取外部对抗的形式,发展为革命。 阶级社会中,由和平向战争的转化,也是如此。

七、结 论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总起来说几句。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它是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 的。它对于人类的认识史是一个大革命。按照辩证唯物论的观点看来,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 性和绝对性。矛盾著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著的事物依一定的条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 互相转化到相反的方面去,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然而矛盾的斗争则是不断的,不管在他们共居的时候,或者在他们互相转化的时候,都有斗争的存在,尤 其是在他们互相转化的时候,斗争的表现更为显著,这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当著我们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的时候,要注意矛盾和矛盾方面的主要和非 主要的区别;当著我们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斗争性的时候,要注意矛盾的各种不同的斗争形式的区别。否则就要犯错误。

毛泽东的《矛盾论》深化和发展了老子的道家思想

以上是《矛盾论》的中心思想,下面将《德道经》的精华部分做一下对比:

《德道经》道经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也,恒也。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也,为而弗恃也,成功而弗居也。夫唯弗居,是以弗去。

翻译:天下人都知道“美”,是因为有“丑”的存在;都知道善,是因为有恶的存在。“有”和“无”相生,“难”和“易”相成,“长”和“短”相形,“高”和“下”相盈,“音”和“声”相和,“先”和“后”相随,这是世间永恒的法则。所以圣人按照道的法则去做事,悟道身行而不做言语之教。万物形成没有开始,过程中不会自持,有了成就不会自居。人只有不将成就自居,就不会失去成就。

由上可知:老子在《道经》第二章就揭示了世间的永恒法则,万物都是对立统一的,和毛泽东《矛盾论》的中心思想是一致的,“矛”和“盾”是对立统一的,没有“矛”就不会有“盾”,没有“盾”所谓的“矛”也就会不存在,因此矛盾是对立统一。

老子意识到这个永恒法则后,在文章中多次论述这个法则,提出“无为而治”,具体做法是“道法自然”,然后达到“天人合一”,这和“天下大同”思想是一致的,只是提法比较高深,不被大多数理解。

毛泽东《矛盾论》的提法就很具体,大多数人能理解,可操作性强,并且在老子原有思想的基础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例如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天下大同),就不能放弃“阶级斗争”这个法宝,将革命进行到底。虽然解决方法和老子的“无为而治”形式不同,其目的是一样的,都是希望人类进入一种更高层次的文明,一个没有剥削、压迫、战争、阶级对立的人类社会。

综上所述:老子的《德道经》揭示了世间的永恒法则,毛泽东的《矛盾论》再次阐述了这一永恒法则,老子的“无为而治”是一种理想的治国理念,毛泽东思想是具体和可操作的指导思想,两者目的都是一样,一个是为了实现“天人合一”的人类社会,一个是为了实现“天下大同”的人类社会,最终是为了将人类社会带进更高层次的文明,一个没有剥削、压迫、战争和阶级的理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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