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是種病,是病就得治!

日前,幾家網店找到央視《焦點訪談》欄目反映:今年以來,他們有幾乎一半的銷售額都是靠“刷單”刷出來的,而且說這種現象在行業內已經相當普遍。

所謂“刷單”,是指店家付款請人假扮顧客,用以假亂真的購物方式提高網店的排名和銷量獲取銷量及好評吸引顧客。有家網店告訴記者,每天平均要刷2000單左右,一半的銷售額是虛假的,而這個刷量不過是中等水平。一個排名前5的店鋪,年刷單量高達幾億,有接近10億的。

網店為何熱衷刷單?銷售量是電商平臺推送商品有一個重要指標。在一個供大於求的網購平臺,大多數人買哪家商品,往往需要進行選擇,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那些銷量高、信譽好、好評率高、排行靠前的商家,更能吸引買家,而“刷單”就是能使商家快速提升銷售量、好評率和排行的“捷徑”。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刷單”是有成本的,“刷客”越多,成本也越高。如今,電商競爭慘烈,“刷單”競爭也越來越激烈,“刷單或許會死,不刷只能等死”,刷得商家自己都叫苦不迭,這恐怕也是商家主動找媒體曝光的重要原因。

“刷單”很簡單,卻苦了商家,騙了買家,傷了信用,亂了市場秩序。顯然,靠“刷單”刷出來的銷售量、好評率和排行榜,都是不真實的數據,都會對消費行為有所誤導,稱其為“欺騙”也不為過。不僅如此,“刷單”刷出來的銷售量,也會造成經濟數據“泡沫”。誠信是市場經濟的靈魂,真實是經濟決策的根基。以虛假數據“泡沫”為依託,決策如何能科學?政策如何能精準?在這個意義上,“刷單”也會損害到整個電商市場發展,甚至影響宏觀經濟決策,害處著實不小。

“刷單”是種病,是病就得治。治這個病,要靠商家自律,要靠平臺積極作為,最為重要的是法治。“刷單”不僅是誠信問題,也一個法律問題。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等。可見,“刷單”既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期望有關部門拿起法律利劍,重點打擊網絡侵權假冒、刷單炒信、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等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淨化電商市場,維護法律權威,促進電商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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