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将破解执行难行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法院依靠相关执行联席单位,合力攻坚,举全院之力,全员之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维护每一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8月9日晚,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案。
2017年5月,于某从双辽吉银村镇银行贷款5万元,合同约定到期后连本带息一起偿还,但到期后于某并未偿还。银行将于某诉至法院,法庭在审理中查明,被告与原告间借款事实清楚,借贷关系明确,遂判决于某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约定还款期限过了,于某没有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两次前往被执行人于某所在的新立村,均未找到其本人。其家人拒绝提供于某下落,谎称于某外出打工、长期不回家。
8月9日下午,迫于压力,于某带着7岁的女儿出现在双辽法院执行局。
于某向执行人员承认错误,并当场缴纳一万元现金,承诺余款分期给付。考虑到于某主动认错且女儿在现场,并未将其进行拘留。
于某恳求执行人员出面与申请人进行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于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2018年10月1日前全部还清本金,利息延期给付,案件得以终结。
作者 费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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