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交钱多拿钱?放弃社保之后是好处多多还是后患无穷?

前不久,有这样一条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劳动法最新规定:如果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离职时可获得一笔单位的补偿金。"许多网友都表示很兴奋,这样一来岂不是不但可以少交钱了,单位还会多给自己一笔钱了?但是,事实真的如此么?

少交钱多拿钱?放弃社保之后是好处多多还是后患无穷?

我国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的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保是每一个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合同上保险,员工自己无权决定能否少交或者不交。网上热传的员工和公司签订的"放弃缴纳社保申请书"的书面协议,在法律上其实是被认为无效的。即使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公司已经支付给了员工一笔补偿金,一旦被发现,或者员工反悔向社保局投诉,公司不仅需要为其补缴社保并处滞纳金,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甚至可能会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罚。而员工个人也需要返还无效合同获取的利益,需要交纳的社会保险部分也要补足。

另外,消息中所谓的"补偿金"也并非是离职时获得的,而是在用人单位违反正规用工,不给职工缴纳社保时,应该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这样的用人单位除了需要补缴职工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外,还应根据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经济赔偿。其中职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半年的工资作为补偿。但这种经济补偿与所谓的"社保补偿金"是毫无关系的。

少交钱多拿钱?放弃社保之后是好处多多还是后患无穷?

然而,现实中主动要求放弃社保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外来务工者或者中小企业的员工,都有着不想上社保的问题,他们通常的想法是在大城市干几年挣点钱就回老家,不指望在当地养老退休,也就没必要缴纳社保了,还不如把该缴纳的钱折算成工资靠谱。许多企业领导也都表示,不是他们不愿意交社保,是员工不同意交。

但其实放弃社保是极其不划算的。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不仅不会得到赔偿,而且未来很可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麻烦。以后一旦遭遇大病或者工伤事故,自己只能独立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并且退休养老时也拿不到养老金,到时候后悔也都来不及了。

少交钱多拿钱?放弃社保之后是好处多多还是后患无穷?

因此,网上传言的放弃"社保换取赔偿金"一说实在是无稽之谈,缴纳社保不存在自愿选择的问题。企业还是应该多为员工进行普法,让员工认识到缴纳社保的重要性。而员工一旦遇到不愿意缴纳的企业也应该及时举报,以保障我们应该享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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