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院」野生动物莫乱抓 乐东一捕蛇少年被依法决定不起诉

「二分院」野生动物莫乱抓 乐东一捕蛇少年被依法决定不起诉

日前,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受理了今年第一宗未成年人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乐东黎族自治县一名未成年人王某涉嫌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检察干警积极发挥教育挽救职能,经审查后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联合森林公安干警依法对该未成年人进行训诫,这也是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自成立以来首次运用训诫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法治教育的案例。

「二分院」野生动物莫乱抓 乐东一捕蛇少年被依法决定不起诉

今年4月,辍学在家的未成年人王某出于好奇,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村中猎捕、杀害2条疑似野生蛇类,为了炫耀又用手机拍摄这2条蛇的照片及视频发布到其QQ好友群和微信群里,随后又将这2条蛇杀害食用。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猎捕、杀害的动物中有一条蛇为滑鼠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6月11日,王某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受理该案后,按照高效办理环资类案件的要求,迅速审阅案卷材料、提讯犯罪嫌疑人、向侦查人员及嫌疑人家属了解案件相关情况,调查王某的学习成长经历。经审查,王某涉嫌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其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主要是年少无知触犯法律,因家庭具备帮教条件,遂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检察干警在向王某宣告不起诉决定时,精心拟写了训诫词,并联合森林公安侦查人员为王某上了一堂保护环境资源的法治课。希望王某通过本案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法律、文化知识的学习,对回归社会保持健康、积极的心态,切勿自暴自弃,要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以新的起点走向社会。王某对自己因无知而犯下错误感到非常后悔,深刻反省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以后坚决不再捕杀野生动物,要做一名保护者。王某的父母也表示要加强教育,多关注孩子的不良言行,及时予以纠正,保证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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