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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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毕业季,
不少毕业生开始找工作了!
随着岗位竞争日趋激烈,
很多人打着招聘的幌子行骗。
求职陷阱无处不在,
招数也层出不穷~
在大学生求职招聘中,
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
又或者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
用支付现金的方式取代缴社保
......
如果你在求职招聘中遇到上述行为,
可向社保局投诉!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保机构在对用人单位进行社保检查时,用人单位应当按要求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账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2.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违反以上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企业未足额缴社保
对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督促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逾期仍不缴纳,市社保局稽核(监察)部门将启动欠费追缴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要在我局的门户网站、市政府的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定期报送至我市公共信用网。
今后还将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参保缴费失信对企业上市、融资担保、招投标等重大经营活动有着诸多限制,也会被列入政府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
希望各用人单位,
按时足额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保!
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时,
积极配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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