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海邊別墅仍頻現「黑旅館」 警方:將加大打擊查處力度

由於最近養馬島旅遊特火,

也帶火了周邊旅館的生意,

不少房屋飆升到了1000多元一晚,

有人因此打起了“黑旅館”的主意。

牟平海边别墅仍频现“黑旅馆” 警方:将加大打击查处力度

前幾日,牟平21棟海邊別墅無證經營旅館,被警方依法查封取締後,近日,陸續又有讀者報料稱,龍湖葡醍海灣小區內民宅經營黑旅館現象仍然存在。

“警察前腳查處,後腳還有人違規租房!”

該小區業主劉女士

曾親自拍到有人將被褥搬到房子內。到了晚上,還有客人們在樓周圍擺弄燒烤,有的甚至半夜唱卡拉OK!

該小區業主馬先生

有鄰居在龍湖有10幾套閒置房在網上平臺出租。“每天人來人往,客人晚上回來,視周圍為無人區,肆意嬉鬧,周邊居民都不勝其煩。”馬先生表示,很多小區居民已經被“黑旅館”干擾了正常生活。一位近60歲的業主告訴記者,他家周圍就有“黑旅館”,“天天爆滿,晚上在涼臺燒烤喝酒,正常居民很難能夠休息好!”

讀者於女士投訴

在龍湖葡醍海灣溜達時,發現一輛疑似裝滿黑旅館用的床單、被罩、浴巾的小車,距離門崗100米路左側。“現在公安機關查處黑旅館力度這麼大,還有人為牟取不正當利益頂風作案,希望警方繼續嚴查。”於女士說。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市民

據他不完全統計,他們一排樓12戶中有7戶都在進行經營性出租,“週六週日經常租出去舉辦婚慶,周圍居民苦不堪言,終日不得安靜。”

讀者李先生

他所在的“聽藍灣”區就發生過租客忘記關水,樓下業主家被淹的事。他說, 8月5日下午五點,一下子來了十多個人到他樓下住宿,他撥打了110,警察出警後,敲了十多分鐘沒有人開門。8月6日,李先生去派出所做了筆錄。當天,他發現樓下還是有租客在住,沒有間斷。8月8日晚上9點半,他看見有五六個租客住下了,晚上鬧騰到半夜12點,“小區不該變成‘黑旅館’的棲息地呀!”

“現在不少‘黑旅館’和租房子的業主都是統一口徑,稱來住的是自己家的人,建議業主和物業都能及時將情況反映給警察。”李先生表示。

記者撥通業主提供的龍湖葡醍海灣小區的電話

一位林姓男士答覆,有事請找警察,他們是中控室不是物業。

記者聯繫龍湖物業的孫姓經理

他表示,單位規定不能私自接受記者採訪,“如果需要,請按照程序將問題寫下來給我,我再反映給相關領導”。

記者隨後將業主提出的“黑旅館”現象

向牟平系山邊防派出所民警做了反映。

該所教導員徐警官告訴記者,8月初,該所民警共檢查龍湖葡醍海灣小區涉嫌非法經營別墅80餘棟,其中21棟別墅無證經營旅館,均被依法查封取締。“截至目前,我們已查處‘未獲公安許可擅自經營’案件5起。”

徐警官表示,“希望市民及時舉報。牟平警方將繼續加大對非法擅自經營行為的打擊查處力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絕不姑息。”

民警介紹,

違法旅店沒有登記旅客信息,

沒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沒有按照旅館標準配備的

消防安全設施,

會存在很多安全隱患,

容易危及到旅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當旅客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等受到損害後,往往沒有地方可以追償。所以,在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許可證以及衛生、設備均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進行旅館運營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按照規定,開辦旅館須經公安機關審核批准,並申領相關許可證後方能對外營業。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有關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同時,根據其五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法予以取締。

來源大小新聞客戶端

記者/姜春康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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