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天水市秦安縣興國鎮何川村村幹部低保調整不及時問題。2017年,何川村在低保調整工作過程中,未對低保戶深入調查瞭解,情況掌握不準,把關不嚴,導致有公職人員家庭被評定為二類低保戶,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違規享受農村低保金2200元。2018年2月, 何川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映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村委會副主任王中林、彭傑大被警示談話,違規領取的低保金已被收回。

2.平涼市華亭縣西華鎮西華村村幹部弄虛作假及履職不到位問題。2012年,時任西華村黨支部書記莫凡奇,授意他人為不符合條件的李某某偽造相關資料套取危房改造項目資金1.25萬元、節能示範補貼2500元。該村在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工程中,莫凡奇作為項目負責人,時任村主任康文炯作為項目監管人,履職不到位,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引發群眾不滿。2018年6月,莫凡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康文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某某違規領取的危房改造項目資金和節能示範補貼已被追繳。

3.臨夏州廣河縣祁家集鎮田家村村委會主任馬文奎索取群眾好處費、違規接受吃請問題。2014年,馬文奎為村民馬哈克辦理低保後,索取其300元好處費;2017年5月,馬文奎在村民馬麥麥德申請危舊房改造項目過程中違規接受吃請。2018年6月,馬文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收回退還。

4.張掖市高臺縣駱駝城鎮永勝村原文書盛登龍向群眾索要好處費等問題。2015年8月和2016年2月,盛登龍以幫助楊某某、裴某、劉某某申請到了困難救助款為由,先後向楊某某、裴某2人索要好處費共800元,剋扣劉某某玉米制種款879元,共計1679元,用於個人消費。2018年7月,盛登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索要的好處費和剋扣的錢款已全部退還群眾。

5.慶陽市慶城縣南莊鄉東塬村村幹部在低保評定過程中謀取私利問題。2017年,東塬村黨支部書記王建榮利用職務便利,以其父患病為由,在其妻名下申報低保,違規享受低保共計2022元。村委會主任文連軍利用職務便利,以家庭困難為由,在其子名下申報低保,違規享受低保共計5541元。2018年6月,王建榮因在此之前違反組織紀律正在處分期內,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文連軍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2人違規享受的低保金已全部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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