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新婚次日查出白血病妻子失联,只想要回彩礼钱救命,能要回吗?

薛佩萁


本来是想说这个彩礼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但是查了一下小伙子的故事,似乎案情也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小伙子小江与小自己五六岁的小萍(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异地恋一段时间之后举行了婚礼,两天之后领取了证,就在领结婚证的第二天,小江感觉身体不适,到生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患了白血病。

医生告诉小江得这个病需要做骨髓移植,需要准备人民币一百万,如果不能做骨髓移植的话,小江的生命只有三个月左右。

小江家为了小江的婚礼已经掏空了家底儿东挪西借才凑足了10万元的彩礼钱。



小江岳父为小江交了两万块钱的医药费,借故回家筹钱离开了医院。几天之后,小江的妻子说回家拿东西也离开了。小江哥哥听说弟弟病了,赶回老家照顾弟弟。

小江家要求小萍返还当初给的10万块钱彩礼。妻子小萍则说拿不出那么多钱。岳父说先挣的钱可以帮他用于治病,并寄来了打工外出打工挣的2000元钱,据说小江的彩礼钱小萍可能购买一个二三十万的房子。

小萍的父亲同意返还彩礼钱,但并不能全额返还,说返还彩礼的前提必须和她女儿离婚。

两家协商不成,小江己起诉到法院。小萍的父亲说法院判多少他们就返多少,那么法律上是如何规定要不要返还彩礼呢?

关于婚姻法的若干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按当地风俗所给的彩礼钱属合以下条件应该予以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认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二三条应该以离婚为条件。


小萍的举动并不算是骗婚,只是结婚了,她却不想去尽一个妻子的义务。“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在小江和小萍的身上完全看不到,看到的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而岳父完全“护犊”心切,不想23岁的小萍耽误了青春。

这样这是的悲剧,在生活中也有遇到过。邻居小儿子结婚的头一天去办理登记手续,邻居在已经开始紧锣密鼓的筹备办婚礼的筵席,在婚检的时候发现女方患了白血病。女孩当时就哭着跑回家了。两人没有登记,第二天婚礼取消。




原本贫穷的邻居为这次婚宴又浪费了不少钱,给女方的彩礼钱,用邻居的话说:“女孩子这样了,彩礼钱怎么开口要?”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的彩礼没有这么多,但是也是邻居几年的血汗钱。后来邻居的小儿子很晚才娶妻生子!

当他再娶妻的时候,女孩的坟上应该是已经长满了青草。现在再回老家,每每看到老邻居家的小儿子,还会想到这个无奈而悲伤的故事。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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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悠然


彩礼钱能不能要回来,这个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虹静的静生活觉得如果小伙子能证明彩礼的花费情况,这笔钱还是能要回来的。

小伙的妻子在他查出白血病后失联了,说明这个人很没有良心。俗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丈夫生病,妻子无论从道义,还是责任上,都不该选择失联。



一个人生病时,心里最脆弱,他最渴望来自家人,尤其是最亲密的人的关心和安慰。可是,这个妻子竟然自私到离家出走,失联中,真是令人发指。

我们是平凡人家,可能面对高额医药费,会感到头痛和无比的压力,但是人的情感难道比不上金钱吗?他只是刚查出了疾病,还未开始治疗呢,就选择急匆匆撤离,这也太没良心了,别说现在良心值多少钱之类的话,就是看着一个陌生人得病了,可怜巴巴的躺在那里,我们是不是也会生出恻隐之心,捐点钱或给些安慰呢?



俗话说得好,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得病的?今天,做妻子的怕承担责任,离开了丈夫,那你能保证哪天自己不得病吗?好人有好报,坏人也会有报应。相信因果,还是多做善事吧。虽然我们做不到事事尽善完美,但是我们可以陪他走一程。或许有人会喷我,说话幼稚,不实际。但是,我想说,这世上还是有真心实意相伴的夫妻。

我的邻居,从20多岁遭遇人生不幸,发生事故造成高位截瘫,他的妻子一直陪伴左右不离不弃,有15年之久。很不幸,这个女人后来得了白血病,邻居坐着轮椅一直默默守护在她的身边,直到她离世。他们的事情感动着周围的人。如果邻居的妻子选择离婚走人,也不是不可以,谁都能理解。可是,邻居的妻子承担了责任和义务,精心伺候照顾,真让人无比敬佩。

上述例子难道不能说明夫妻间的情感不是薄如纸吗?这是分人的!为何有人,一旦家庭发生些许的变故,家人生病了,就觉得天塌了地陷了,自己要倒霉了呢?为什么不想想用什么办法来改变目前的僵局,即使改变不了,也陪伴他一起走过余下的时间,不也能对得起你们的初心吗?



人一辈子不长,别给自己留下遗憾。河南大姐在丈夫去世后,还能自立自强为丈夫偿还外债,谁说夫妻会大难来临各自飞呢?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一个不是平凡人做出的事?同为女人,人家可以,你为什么做不到?!或许你离开患病丈夫能再找到更合适的,但是你的良心不会背债吗?如果这个妻子还是处于失联状态,那么建议这个小伙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也祝这个小伙坚强点,勇敢的战胜病魔!

🙏🙏🙏做人有无品?不在于钱多钱少,地位高低,全在有没有良心,良心二字在当下何其金贵,希望我们都能好好珍惜,有良心的你我都会这个小伙点赞,对吗?



我是虹静的静生活,我讲不出什么大道理,只会用看到的真事,分享给朋友们,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各位多多珍惜身边人吧😄🙏🙏🙏如果喜欢我的观点,请为手机临屏打字的我点个赞,留个言吧。谢谢各位,祝大家晚间快乐。


虹静的静生活


小伙新婚查出这样的病确实令人心痛,新婚妻子选择失恋确实让人气愤,但是10万元彩礼能否退还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彩礼应当返还:一是双方未进行婚姻登记的;二是虽已进行婚姻登记的,但却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的。其中,二、三项须以离婚为条件。


其次,男方若想要回彩礼首先必须与女方解除婚姻关系,才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本案女方并未提出离婚,她是在男方查出病症后选择失联的。男方若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会就轻易的就判决离婚,而判决离婚的依据主要看有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那么从案件情况来看,双方已经结婚,如果法院能够判决离婚,只要能证明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导致女方生活困难的就可以要求返还,但是这两个证据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好举证。况且即使法院判决返还彩礼,但是双方已经结婚了,肯定不可能全部返还!



综上,题主所提问题在现实中比较复杂,或许通过法院调解,两人离婚后,女方有可能将彩礼予以返还,毕竟男方已经患病。女方的行为虽然可以令人愤慨,但是有句话说的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更何况人呢。对于白血病来说,10万元也仅仅是杯水车薪,远远不够看病,更何况,不知何年才能要回来,也不知道能要回来多少,所以另一方面还是要通过其他办法(如轻松筹)筹措医疗费。



法律达人6


前几天悟空问答里也有相似的问题,只不过是男女换了个位置。上次是女子生病,男子卷走了所有钱财,这一次是男子生病,女子失联。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只能从现实层面和得到层面说说我的看法。

正是应了古人的一句话:鸟为食亡,人为财死。我想,这是基于动物的本能。可是,动物也不至于像人这样,会把事情做绝。如果有退路,动物一定要比人做得漂亮。

我想起一个实验。把三对猴子分别关在三个笼子里,第一只笼子里食物是随意扔着的,结果两只猴子开始抢夺食物,胜利者独占食物。第二个笼子里的食物是高高挂起,猴子够不着,结果两只好猴子都饿死了。第三只笼子里的食物也是挂起来的,但不是很高,两只猴子合作的话,就可以吃到。结果是,两只猴子真的合作了,一只猴子踩在另外一只猴子的身上够着了食物,随后两只猴子共享食物。猴子是人类的祖先,我相信猴子有智慧,而能合作共赢的两只猴子,给我们人类上了一课。

古人还说过一句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到时各自飞。我想,这也是人类发展史上被印证了的。小伙子得的是白血病,可以说是不治之症,这对谁来说都是难以面对的。对于新婚的妻子,她本来是要把自己的后半生托付给小伙子,是要寻求幸福的。但现实是她要的幸福可能成了泡影,她决定离开小伙子,从情理上也没有错。作为一个傍观者,我们是不能从道德层面对她做过多的谴责,问题是你不能一走了之啊。

佛家讲: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当今社会,不能说说有的人都是自私的,社会和个人救助的事例很多。女子作为法定意义上的妻子,如果要离开,请留下彩礼钱,也算是她的一个公德,不然的话,今日她失联,明日呢,她的内心会受煎熬的!

人的一生路很长,为自己,也为别人好,才能心安理得。


大千小语


用什么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当头各自飞,又或者用一夜夫妻百夜恩来遣责别人之无情无义,其实非常不妥!谁也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别人横加指责,问题是天降横祸,若然落在自己身上你是否做得会比别人好呢?你是自私地拖累别人,还是牺牲我一个,将生路让给别人呢?

先来了解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

今年2月3日,农历腊月十八,重庆巫溪小伙小江与邻村的小萍两人办了婚礼,并于两天后领取结婚证。

领证次日,小江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发烧,皮肤发白,开始以为感冒!”最初他在当地诊所吃药,随后发现自己并不是感冒,病情迅速恶化。天降横祸,大喜变大悲。

随后,小江来到位于万州区的重庆三峡中心医院,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医生说,如果不及时治疗的话,小江最多活三个月!这种病,只有做骨髓移植一条路,费用“要至少准备100万元”。

发生这种事,对双方家庭都是极大的不幸! 入院后不久,岳父母为小江垫付了两万余元的医疗费后称回巫溪借钱给小江治病,从此一去不回。而新婚妻子小萍也在小江的第一期化疗还没做完时说要回家拿衣服,从此失联。

小江的父亲几年前因为脑溢血离世,家底本来就为父治病而掏空了。他这次结婚,东拼西凑才借了10余万,给了女方家。家无积畜,全靠自己打工的收入,条件实在艰难,希望能够退回彩礼钱,用于治病救命。

小萍父亲说自己愿意退还彩礼钱给小江,但“先得把婚离了”。 作为一个父亲,为了年轻的女儿(23岁)这样做的确是无可厚非。女方也是受害者,之前已经给男方垫付了两万的医药费,现在又要全额把彩礼10万元退回给男方,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

人艰不拆,只能暗叹一声“鬼叫你穷啊” !希望小江与小萍能尽快达成协议,虽杯水车薪,但这救命钱尽快退还吧。好聚好散,也求得心之所安。也希望小江能尽快筹得足够的医疗费,尽快康复!

各位读者又如何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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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少年


因为重大疾病一朝返贫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国7000万贫困人口中,有42%是因为重大疾病。我们没有资格站在道德的高处,谴责同样是遇难者的新婚妻子,对于一个借钱凑彩礼的单亲家庭,新郎小江的命运堪忧。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每个人都以为自己会和他人不一样,可是事到眼前,才发现是不一样,不过是比普遍遭遇的更惨。

前段时间,重庆小伙小江迎来了新婚之喜,第二天发烧以为是劳累过度导致的感冒,起初没有注意,后来实在是挺不住了就去了医院,没想到得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不抓紧换骨髓最多还有三个来月的活头。

最少一百万的治疗费,让这个婚礼都是借钱办的贫困家庭一筹莫展。祸不单行,岳父母先是以筹钱为借口离开了,很难联系。没过多久,一期化疗还没有结束,妻子小萍也借故离开,微信电话也拉黑了。

小江靠着众筹救助平台网友的爱心,凑着治疗费。小萍家同意退还彩礼,不过前提是离婚。

爱情的脆弱,因为没有血缘。小萍的心的确是狠了一些,但是她还能怎么做?有一种爱叫放手,大难当前,也只剩下单亲妈妈守在小江身边,这孤儿寡母的未来,不敢想。

我们呼吁各种接轨,可是福利的地方还没有接上,花钱的地方基本上已经超前了。只能依靠众筹的力量了,真是前路漫漫,一筹莫展。


值得注意的是,甲醛是造成白血病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进行装修的时候,最好还是采用一些环保,有资质的材料。并在装修后,保持通风,用湿抹布勤擦一擦。


向日葵的原野


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下能够要回彩礼,小伙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退还彩礼。

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虽然是传统习俗,但并不意味着法律不能对此加以规制。在法律上支付彩礼的性质是附条件赠与,所附条件是女方同意与男方缔结婚姻并共同生活。也许有人会反驳说,如此定性彩礼和买卖婚姻又有什么区别呢?我想说在如今彩礼一路走高的社会形势下,你会放心大胆地无条件赠与彩礼给女方吗?你难道不怕遇上恶意骗婚的吗?

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男方支付彩礼以后,女方确未与其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返还彩礼。根据题目所述,男方在结婚次日女方就失联了,不可能会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存在。因此,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冰焰


这种情况真是悲哀 妻子可以选择不结婚 但是感情不会因白血病一夜之间烟消云散 失联 因为有两层意思 一层无法接受 心里一时无法面对选择逃避 这种感情一定是有的 只是一时无法接受这样的变故 第二种就是拒绝去承担这样的沉重 感情逆转于事实真相的无情 个人感觉 从道义来说 尽力而为 彩礼应该退还 可以不要求你承担结果 但是应该尽力而为 不要求内心足够强大 起码能遇事有情有义


喜洋洋155239299


现在的社会没有仁德可讲如果在结婚几年后在得这个病她以然会跑,这也是骗婚如果想隔半年小伙可以提出离婚到时候法院会通知她如果还是不还钱就要抓她了,在良心跟道德面前一文不值


成子157513533


有点不明白,是结过婚还是没结婚?如果是结过了就不存在财礼了,你妻子这时离你走了说明她没良知,如果是没结婚那就不能叫妻子,这财礼不是要或不要,对方有良知会给你,所以不管怎样都取决对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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