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9月开启

8月1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9月就我省各地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段琪担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健、李培、王树芬、纳杰和秘书长韩梅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人大代表组成。

自9月份起,5个执法检查组,将分别深入我省8个自治州和辖有自治县的昆明、玉溪、普洱、丽江、临沧市及有关自治县开展检查。

据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执法检查主要围绕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情况;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精准脱贫、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的建立、少数民族干部及人才的选拔培养、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进行。检查将以听取工作汇报和实地调研的方式进行。

据介绍,目前我省共有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142个民族乡。25个世居少数民族中,有18个民族实行了区域自治。截至2016年末,民族自治地方总人口2297.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9%,民族乡总人口290.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2%,是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最多和实行区域自治民族最多的省份。

据了解,自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不断加强民族自治地方法治建设,制定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坚持分类指导,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视传承保护与发展相结合,进一步繁荣民族文化;努力壮大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保障力度。

此次执法检查将对推进我省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产生积极作用。

(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范芳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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