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芳为何认怂?“国酒茅台”已成社会共识,注册与否无关紧要!

2018年8月13日晚间,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宣布,撤回日前就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会”)复审拒绝茅台集团“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一事所提出的诉讼申请,并向商评会以及相关各方表示歉意。

李保芳为何认怂?“国酒茅台”已成社会共识,注册与否无关紧要!

界直言,与前任袁仁国“高傲的头颅”不同,李保芳则非常识时务、识大体,所以认怂低头了;但是,多年来,“国酒茅台”深入人心,并且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即使不予注册,也不会影响茅台在社会公众尤其是在上层精英心中的地位,这是五粮液、郎酒、泸州老窖等白酒同行“望尘莫及”的事情。

茅台集团方面在发表的声明中表示,2018年5月25日,商评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及相关方意见,在深入细致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对茅台集团提出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决定“不予注册”。

“‘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已历时十多年。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茅台集团方面表示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

日前因内部工作衔接问题递交的诉讼申请,茅台集团也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并谨此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茅台集团方面称。据了解,茅台集团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之路已经历时17年之久,早在2001年,茅台就曾对“国酒茅台”商标提起申请,此后在2005年、2006年、2007年、2010年,茅台集团又多次提交过“国酒茅台”的商标注册申请,但均未成功。

李保芳为何认怂?“国酒茅台”已成社会共识,注册与否无关紧要!

2012年7月,茅台集团的申请之路才有所进展,国家商标部门当时发布公告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已过初审,但这一审核结果又遭到了五粮液、汾酒、水井坊、郎酒、舍得酒业等业内酒企的一致反对,均表示“国酒”商标不应被茅台一家独占,在短短3个月公示期内,国家商标部门就已收到异议书多达95件次。

2016年末,国家商标部门最终决定对“国酒茅台”商标不予注册。

但茅台集团尚未放弃,于2017年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2018年5月25日,商标委再次决定对“国酒茅台”商标不予注册。

对此,茅台集团方面似乎仍未死心,于2018年7月下旬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商评委提起诉讼,要求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就不予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在起诉商评委的同时,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作为白酒行业的龙头老大,贵州茅台(600519.SH)从2001年8月27日上市时不足百亿的市值,到如今的百亿营收、万亿市值,茅台市值已增长了近百倍。

并且在A股市场“万亿市值俱乐部”之中,作为制造业的贵州茅台能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石油等这些资源垄断集团不分高下,足见其品牌地位。

李保芳为何认怂?“国酒茅台”已成社会共识,注册与否无关紧要!

另有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高端白酒市场规模已从2015年的560亿元扩容到2017年的800亿元,并且在产能的累积下仍在不断扩容。

在这其中,茅台高端白酒就分别达到了315亿和524亿,在高端酒的市场占有份额从56%提升到了65%,且仅茅台酒的营收就已高达293.83亿元。

贵州茅台在消费者乃至白酒市场的品牌地位不言而喻,业绩也是有目共睹,为何却又苦苦坚持于“国酒”商标注册?对此,相关业内人士表示,茅台目前几乎已经坐上了白酒市场第一把交椅,此举无疑是想再锦上添花,继续提升自身品牌高度,欲与其他业内酒企继续拉开档次差距,在巩固国内自身品牌优势的同时,也将自身品牌推向世界,通过“国酒”这一商标牢固把握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让自身业绩再创新高。

“并且,一直未获审批的茅台集团已经以‘国酒’为包装打了多年广告,此次‘国酒’商标的注册申请,是为了以后能以国酒身份名正言顺的宣传,规避“虚假宣传”与销量下滑的潜在风险。同时,近年茅台白酒产品不断提价,‘国酒’商标申请也是为了提升品牌价值,使其能够支撑产品的较高价位。”业内人士称。

茅台集团也在起诉书中表示,“国酒茅台”的“国酒”的含义应该是“中国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国酒”的个体含义已经被淡化,在这种情况下,“国酒茅台”的申请注册更不会给茅台集团带来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茅台集团还认为,“国酒茅台”已经在社会上使用多年,相关统计结果表明,“国酒茅台”的使用并没有不当而导致损害同行业酒企的利益。

此外,其他酒企也注册并大量使用“国”字商标,如国窖、剑南春国宝等,与“国酒茅台”共存于市场多年。

其他诸如药品、茶叶等商品,也出现了“国礼”、“国粹”、“国药”等商标,根据审查一致性标准,“国酒茅台”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而商评会屡次拒绝茅台集团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也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考虑目前白酒市场生态所做出的决定。公开资料显示,原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早在2010年7月就曾发表过题为《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下称《标准》)的公告。《标准》中明确规定: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为由,予以驳回。

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

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应予驳回。

2015年,我国《广告法》经修订后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在接受媒体时表示,茅台集团申请“国酒”商标屡次被拒,主要原因在于这一标志的申请与商标注册的初衷相悖。

“国酒中的‘国’字有两层含义,一层是代表‘中国’,另一层则代表‘国家级’。不管‘国’字作哪种解释,都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首先,如果作‘中国’解释,那么所有的酒业机构都能以‘国酒’自称,甚至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国茶’、‘国水’、‘国烟’商标。

这样一来商标就丧失了‘区分商品’的功能意义,与商标注册的初衷相悖。

其次,如果作‘国家级’解释,就相当于授予了茅台集团一种‘高级酒’的特权,这对其他酒业品牌来说是不公平的。

国家通过商标来区分不同品牌的商品,本就是为了促进各品牌的公平竞争,若让某一个品牌独享殊荣,同样与商标注册的初衷相悖。

北京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越也对此发表看法,一旦“国酒茅台”注册了,便具有排他性,任何酒厂就不得再用国酒字样宣传或包装,自然会对其他酒类品牌会造成不良影响。

也正因如此,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等多家企业联合起来,予以坚决反对。

另有业内人士告诉《财经啸侃》特约、独家撰稿人王诣予,其实茅台集团与商评会的分歧就在于对“国酒”这一名词概念的认知深度不同,茅台方面认为目前国酒的概念已经被淡化,自身产品完全可以被冠以‘国酒’之称;

而商评会则从更深层面的角度考虑,认为“国酒”的概念应当上升至国家级,同时如果茅台被冠以“国酒”,品牌一家独大,对其他业内酒企不公,也违背了制定商标来促进市场良好竞合发展生态这一初衷。”

对于茅台集团在“国酒”商标申请之路上屡败屡战的行为,白酒行业专家蔡学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是茅台的一种营销进攻策略,主要是向行业内传递茅台的强势领导地位与形象,向行业方、资本方表达茅台的坚决态度,提升企业强势形象。

“如果茅台通过诉讼获得再审机会,并最终获得‘国酒茅台’的商标,自然获益巨大。即使败诉,这十几年的积极申请也会强化在社会大众心里的‘茅台就是国酒’的地位。”蔡学飞称。然而,业界也有不同声音!

“目前一瓶茅台酒的售价在几百到几千不等,不管从价格还是口碑上来看,在国内已经属于级别非常高,甚至是最高的酒业品牌了。其商标申请被多次驳回,是有法律依据的。茅台集团坚持申请和使用‘国酒’商标,甚至起诉商评委和多家酒业机构的做法,并不妥当。”刘春田称。

如今,茅台集团撤回对商评委的诉讼申请,并对商评委以及相关各方都表达了歉意,也在声明中表示,将继续秉持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与广大兄弟企业和衷共济、同心携手,尽心尽力维护好白酒行业来之不易的竞合发展生态。

“茅台方面此次撤回诉讼申请以及表示歉意做法较为明智,与其坚持一个希望渺茫的‘国酒’商标,不如拿出些大家风范,沉下心来在产品以及营销方面继续精耕细作,为业界做出表率,也为白酒市场的长久良好发展贡献一份力量”相关业内人士称。(作者:王诣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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