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而是“炼钢炉”

8月14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蚌埠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赵明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8月15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无独有偶,几天前,经重庆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纪委驻市环保局原纪检组组长、市环保局原党组成员陶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周时间内,纪检监察干部陶志刚、赵明伟的相继被查,再次说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党规的捍卫者,更应该抓好“自身硬”,在纪检监察机关这个“炼钢炉”内百炼成钢。

一要戒“真空地带”的侥幸心理。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握有监督执纪的权利,认为只要在纪委,永远是监督别人查别人,别人监督不到他。有的更是目中无人,认为监督执纪大权在握,可以决定其他官员的政治命运。谁来监督纪委书记、谁来监督纪委,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习总书记在多次会议、多个场合对纪检干部提出过要求,各级纪委在狠抓纪检监察的同时,必须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清理好门户。

二要戒“居功自傲”的自满情绪。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的不断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往往对纪检监察干部“高看一眼”,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滋生自满情绪,容易形成“我是执纪者、纠错者,怎么会犯错”的错觉。越是在人们给予掌声和称赞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谦抑的品格。一旦居功自傲、忘乎所以,思想的弦就会放松。只是在尽自己的本分,更何况任重而道远,必须戒骄戒躁,继续努力。

三要戒“公私不分”的江湖义气。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也有朋友圈子,但作为执纪者,就需要公私分明。纪检监察干部如果遇到“小问题”就“放耙子”,遇到熟人执纪“软一软”,或拿出江湖习气换取违纪者的“感恩”,用个人好恶、感情亲疏去代替党性原则、组织纪律,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执纪不公。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是党章赋予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讲正气、讲规矩,履行监督责任必须从党的立场和人民利益出发,在处置每个反映问题线索、审查每个违纪案件中,都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行事,坚决杜绝私心杂念,坚决防止以私废公。

纪检监察干部手握是非戒尺,加强自身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能有丝毫含糊;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不能有一刻动摇。只有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理直气壮执纪监督,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四川省绵阳市 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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